梅州整治基层贪腐 严查“任性”村官
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钛(右一)到平远县石正镇检查指导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
按照全省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市委书记黄强专门主持召开工作会议,要求从严从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村官贪腐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在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目前,我市各级纪委已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18条。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64件364人,其中查处镇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9件289人,占立案总数的79.4%,同比上升112.5%。
1 建立工作制度 排查成效初显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征地拆迁和旧村改造、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及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对这些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第一步。
为此,我市迅速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钛为组长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及相应的日常工作机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活动分为宣传部署、线索排查、核查处理、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明确工作责任;专门召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搭建信访举报直通平台,充分发挥来信来访、密码举报、网上信访等渠道,依托电子监察平台、惠民信息平台、网络问政平台、行风热线等载体,广泛收集和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在排查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包片和包案负责制、办案情况月终预测、季度通报、分工督导、线索排查专报制度、排查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重要案件督办等制度,努力做到“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同时,积极探索“线索处置上收一级、案件查办下延一级”的办案新方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两个报告”制度下延到基层镇(街)纪委,不仅提高了效率,还缩短了办案周期。
至目前,全市共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18条,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17条,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19条,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51条,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101条,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21条,其他类型线索109条。经过研判分析,确定重点村30个,重点问题(线索)75条。
2 探索创新模式 拓宽排查渠道
“传统的线索起底,采取的办法往往是开门接访、翻查旧账,而这次,市纪委要求各级纪委要广开门路,拓宽排查渠道,加强部门合作,与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联动,广泛摸排。”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梅江区利用各村手机短信平台,将五方面重点排查内容发送至户主手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拓宽线索来源,全区共排查出线索17条,线索转立案8件。
兴宁市创新推行“1+N”巡查办案模式,由市纪委监察局领衔,整合组织、公安、检察等力量,成立4个集宣传、巡查、接访于一体的“巡回检查组”,按分片包案的范围,主动贴近群众深挖违纪违法线索,共发现违纪线索17条,目前已立案调查9件9人,追缴涉案金额20多万元。
大埔县从各镇(场)纪委干部、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聘271名线索联络员,构建密集的摸排网络。
丰顺县制定领导“挂镇”的包片、包点、包案的“三包”工作机制,深入各村、社区广泛收集第一手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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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各县(市、区)纪委还注重构建和完善监督制度,强化对“村官”的制约。梅县区立足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平台;蕉岭公开信访举报电话、邮箱,梳理信访件等,定期组织镇村各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线索研判会,强化监督制约;五华实行“镇案县审”制,以制度约束“村官”;平远县建立完善了委局领导挂镇包案包片制、重大案件交叉办案和各镇纪委负责落实等制度。
通过全方位的排查手段,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效明显:兴宁市罗岗镇溪联村村干部顶风违纪,使用扶贫资金公款旅游,5名村干部全部受到查处;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村委会第三乙村民小组干部叶某某伙同该小组干部黄某某、叶某某,在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土地征用补偿款被查处;大埔县茶阳镇新村村支书记兼村委主任邓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重报手段,侵吞扶贫款和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并与3名村干部进行私分被查处;五华横陂镇联长村支书陈某某协同魏某某等人先后多次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周某等多位村民低价出卖农田、山地、房屋,严重损害村民利益被查处……
“从立案查处的289件镇村基层案件来看,村级党员违纪有219件,占75.8%;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的有94件,占32.5%;村支书受到查处48件,占21.9%。”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这也说明惩治村官贪腐急不可待。
3 健全长效机制 约束“村官”行为
随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深入开展,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的案件层出不穷。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对以往查办案例的分析,村官贪腐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村官自身宗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廉政风险意识不强,还有外部监管缺失、村民不敢揭发等原因。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收点好处费问题不大”……在一些村官贪腐案件中,一些村官廉政意识不强,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影响,容易动摇信念,陷入“迷途”。如五华水寨岗阳村先后两任村支书共9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种粮直补面积,骗取种粮直补款和良种补贴款3.39万元。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梅县区纪委一位参与查处程江镇扶贵村等多名村干部违规低价转让村集体土地及收受贿赂一案的办案人员说,余某等人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村集体土地违规出让并收取贿赂金,作为村干部,为一己私利是陷入“泥潭”的罪魁祸首。
“为了能更好地防微杜渐,下一步,市纪委将全面推进集中排查各项任务,滚动排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查处‘小村大腐’、‘小官大贪’案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在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的同时,他们还会通过个案剖析,查找发案的规律,创新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公、检、法联动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抓早抓小、攻坚克难、促进基层治理的“三个”长效机制,不断拓宽线索受理渠道,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并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重点抓好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