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创刊43周年征文征物启事
2015年2月1日,《梅州日报》将迎来43周年华诞。
往事并不如烟,情缘弥足珍贵。43年来,《梅州日报》的诞生、成长、壮大的每一步,离不开广大读者的支持,离不开历代梅州报人的努力,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爱。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时刻,梅州日报社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联合举办“记忆中的梅州日报”征文和报业发展史料实物征集活动,共叙你我之间的情谊,共享我们宝贵的回忆和珍藏。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广大读者,曾为《梅州日报》及其前身《梅江报》、《嘉应日报》工作的新老报人、特约记者、通讯员、作者等。
三、史料实物征集要求
1、征集范围:1972年以来关于梅州日报及其前身创立、发展、革新历史的实物、资料。包括老照片、旧报刊、办报用品、印刷工具、办公用品等。
2、参与方式:将史料实物邮递或送到梅州日报社社委办(联系人:黄建生,联系电话:0753-2278888,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沿江东路梅州日报社,邮编:514021。)
3、报酬与奖励:有价值的实物史料经采用后将给予相应报酬,并在本报报史室收藏展出。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主题:读者讲述和本报之间的感情故事,见证本报发展历程;报人回忆亲历故事,书写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社会各界人士为报业发展出谋划策,说出对本报的期许。
2、作品要求:文字洗练,可读性强,情感真实,有深度;体裁不限;篇幅不超过2000字。
3、参与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信件邮寄至梅州日报社要闻部(联系电话:0753-2255036);无论用何种方式投稿,须在稿件前面注明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注明“征文”字样。
4、报酬与奖励:优秀征文在本报陆续刊发,一经采用稿酬从优。
梅州日报社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