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14.12.2015  11:18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梅州中心城区消防能力的实施意见》,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等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民生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根据《梅州市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00-2015)》要求,加快建设梅江区城北片区、梅县区城东片区、雁洋镇叶剑英纪念园和梅州(畲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站,逐年统筹建设东升、芹黄、扶贵、槐岗等片区消防站,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8个公安现役消防站新建任务。

  同时,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市政府201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内容,立足大型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边角配建10个小型消防站,依托重点单位控制室、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实现“5分钟消防”,着力解决当前消防站欠账多、保护半径过大、消防力量不足、“远水难救近火”等问题。

   优化升级消防装备

  同时,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优化现行消防装备结构,现役消防站完成“3+2”消防车基本作战单元配备,优先配齐个人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分批次逐步配齐侦检、救生、破拆、堵漏、洗消等灭火救援特种器材,研究配置适应老城区灭火救援需要的“小、灵、巧”消防车辆装备,增强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2016年,启动建设区域性消防训练基地,配备功能齐全、模拟实战的训练设施,实现消防业务训练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结合梅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

  完善消防水源设施

  利用当前城区住宅小区自来水供水线路改造契机,补建市政消火栓;工业园区和城区新建市政道路均增建市政消火栓。市政府将消火栓建设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计划2016年底前补建市政消火栓670个,彻底解决市区消火栓欠账问题。

  在梅江河道等地建设3个消防取水码头,2016年上半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提高天然消防水源的可利用率,为省级区域战勤保障中心远程供水车组提供取水保障。对全市各县(市、区)环卫洒水车适当加以改装,使其具备消防运水供水功能。

   改造城市老旧社区

  江北老城区建筑多为砖木、土木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低,存在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道不畅、防火间距不够、用火用电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针对此情况制定了老城区整治三年规划,推进老城区电网改造,加强供用电、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监管执法,杜绝乱搭乱建、乱摆乱卖、违规建设等行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区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木结构建筑集中密集区域,统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通过整体改造、增加消火栓、增配灭火器、招聘消防专职巡逻人员等措施,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加强园区消防监管

  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园区企业无消防验收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违法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设施设置及管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等火灾隐患问题。对未办理用地、规划、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由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完善手续和落实相关责任。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园区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研究制定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建立志愿消防队,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创新网格管理模式

  借鉴梅州社会治理“山区模式”经验,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各镇(街)均设2名专职消防网格员,配备“手机巡查终端”,通过日常巡查,随时随地录入隐患信息,实现对小型场所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