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采取“四个三”举措服务大局
一、依托“三个平台”,开展镇、村干部法制教育。 一是依托法制宣讲团平台。由院党组成员及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负责人组成宣讲团,连续三年深入全区19个镇(办事处、高管会)巡回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受教育镇、村干部17000多人。二是依托区委党校教育平台。对每期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进行专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并组织参观区警示教育基地。三是依托案件庭审平台。结合办案,组织镇村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如2010年11月,组织全区200多名镇、村干部旁听梅县区南口镇金声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管某国受贿案的庭审,震动很大。
二、采取“三种形式”,加强“一把手”廉政警醒教育。 一是推行“检察长约谈制度”。采取单独或集体约谈的方式,由检察长约谈区直重点部门和重点镇、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职务犯罪案发单位或有职务犯罪苗头单位的“一把手”,约谈的内容主要是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近年来,检察长开展约谈活动150多人次。如投资10个亿的梅县人民医院,通过检察长分别约谈区卫生局长、医院院长,确保工程不出问题。二是对轮岗交流“一把手”进行教育提醒。对区委决定定期交流轮岗的区直单位和各镇“一把手”,联合审计、财政部门,采取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的方式,及时开展教育提醒。三是检察长为“一把手”上专题法制辅导课。今年3月,区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开展以区委书记主持、检察长主讲、区直单位及各镇党政“一把手”参加,主题为“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专题辅导课,进一步增强各镇、各单位“一把手”的法制意识。
三、通过“三条渠道”,积极防范刑事案件发生。 一是积极防范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针对梅县区存在一定数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少年,因隔代教育、疏于管理等原因导致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沉迷网吧、早恋、赌博、盗窃等问题,组织中层干部及35周岁以下办案骨干,分赴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依法监督处理信访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处理信访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如去年3月,程江镇泰富花园业主黄某某因停车位纠纷在国家信访局网站夸大、歪曲事实反映问题,并扬言自杀、爆炸。该院获悉后,立即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党委开会研究,依法介入监督,及时处理该信访案件,防止一起典型的“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该院与区司法局会签了《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梅县区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矫正联系制度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通过“四查”、“四听”、“四见面”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状况,有效预防社矫对象重新犯罪。
四、构建“三项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一是构建“两法衔接”机制,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由该院牵头与全区2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梅县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机制。至目前,已审查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的行政处罚案1528件,督促和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8件,移送初查线索2件,经公安侦查报区院批准逮捕2件3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发生。二是构建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机制,促进镇、村干部依法行政。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分别在畲江、程江设立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在服务区委、区政府征地拆迁、防控“两违三抢”、加强护林防火以及监督基层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执法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构建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资金、干部安全。经区委同意,由该院牵头联合区审计局、财政局成立了梅县区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扶大高管会所里村23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的风险提示;梅县区“四馆一场”、20宗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强工程、新人民医院等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梅县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公园南路征地拆迁补偿款等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等等,督促并规范相关单位和部门在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中依法行政,有效防范犯罪的发生。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