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出招惩治“老赖”

29.02.2016  13:04


梅州法院出招惩治“老赖”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黄义涛 凌瑜)继限制高消费、与征信系统绑定、公开曝光之后,梅州法院惩治“老赖”再出招。近日,一名“老赖”股权转让受阻,将其拖欠多名债权人共计100万余元的债务履行完毕。

 

谢某常年经商,因经营不善分别欠下谢某勇、深圳某文化发展公司及平远某小额贷款公司不少债务。3名债权人多次催促其还款未果后,先后诉至平远法院,请求谢某偿还债务及利息,共计100万余元。案件经平远法院审理后,谢某仍未主动履行债务,3名债权人随后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执行法官查控到谢某在某景区发展公司拥有90%的股权,于是将其股权冻结,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网站“曝光台”及户外电子屏上同步予以曝光,对其施加社会舆论压力。

 

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谢某在出入境、购买飞机票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其多次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来,执行法官每次均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谢某因常年经营不善已身负数百万债务,仅存的有价值的财产就是其在某景区发展公司的股权。此时恰好某投资公司有意收购谢某市价已达500万元的股权,但对谢某作为“老赖”被曝光后的诚信度心存疑虑,担心与谢某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而犹豫不决。

 

谢某此时急于摆脱债务,于是主动前来法院与执行法官协商履行债务事宜。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谢某将股权转让给某投资公司后,由某投资公司直接将执行款划入法院执行账户。

 

8月14日,谢某标的额合计100万余元的3宗案件最终圆满执结,谢某的名字也从“老赖”黑名单上撤下。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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