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梅州市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梅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三民工程”,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一、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惠民“服务中心”
“一站式”办事大厅贴近群众
活动一开始,梅州市司法局就高度重视便民惠民服务工作。市局领导通过亲历一线办事服务部门体验后,发现了服务部门不集中,办事咨询不便民的问题。为此,市局党组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公证、法援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市局临街一楼设立“一站式”法律服务办事大厅,面对面直接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树立了司法行政系统的新形象。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送法上门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是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梅州市司法局结合律师人数少的实际,首先在中心镇、重点镇和治安问题比较复杂镇开展此项工作。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村(居)委的法律顾问,直接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律师受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制副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履行律师的职责和义务。具体要求做到:担任普法宣传的宣传员,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担任法律知识的讲解员,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提高群众法律知识水平;担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为矛盾纠纷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担任法律援助的承办员,关爱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减少群众生活负担;担任涉法事务的服务员,为村(居)组织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高村(居)“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担任帮矫工作的辅导员,参与制定帮矫方案,为社区帮矫工作出谋划策,预防和减少帮矫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今年3月,梅州市司法局在梅江区江南办事处红光居委会设立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示范点,正式以点带面,启动了全市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
行业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
今年2月,梅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权威、专业、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服务,有效化解因金融消费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开启了维护金融消费权益的新途径。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为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就近的法律援助服务,梅州市司法局在全市114个镇、1430个村(居)委设立镇、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799个村(居)委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又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联系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联系点的设立,是梅州市司法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个重要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好地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必援。
二、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打造利民“服务平台”
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一线
梅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梅州市委、市政府“一园两特带动一精”的发展战略,紧扣江南新城等“三区三城”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服务“三旧”改造。2013年12月24日,梅州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员,成立了“梅州司法行政江南新城法律服务工作站”,进驻江南新城建设一线,面对面地、全方位为党委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专项律师团服务新城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江南新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为江南新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梅州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市、区9名公职律师组成的梅州市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涉法诉讼律师团。律师团的主要任务是:为江南新城建指挥部和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房屋征收部门在土地、房屋收征方面涉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等工作。
先进典型评比争优创先
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展现当代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梅州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律师”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活动。通过挖掘队伍中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引导的作用,营造行业内部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全民法律意识,打造育民“服务网络”
法制报告提升法治理念
为深入推进梅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梅州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和梅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于4月10日邀请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教授到梅州作“客家讲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法制报告会”。报告会由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亲自主持,全市2万多人收看收听了报告会。同时,梅州市司法局还将编印好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发到全市副处职以上干部手中。“一堂课、一本书”,进一步提高梅州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普法宣讲深入千家万户
根据梅州市政府关于“大力倡导微改革、微创新”的指示精神,梅州市司法局积极转变梅州市司法干部学校职能,发挥该校师资力量在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抽调该校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精通法律知识的教师组成“梅州市普法宣讲团”,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梅州市司法局在剑英公园设立法纪长廊,各县(市、区)也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培育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全方位、多层次普及全民法治意识,反响良好。
来源:梅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