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简化合并考核 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落实

17.05.2014  16:33

梅州简化合并考核  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落实

 

今年初,梅州市对2013年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首次实行合并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这次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考核方案针对性较强。 突出落实“预防为主”,提高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值,占考核总分的50%;提高了市属10多个主要行业监管部门对考核评分的话语权,分行业提出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档次。

二是增加了考核对象。 按上级有关要求,增加了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明确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的单位为市I类单位,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为市Ⅱ类单位。在考核前由市安委办和市监察局抽定县(市、区)党政其他分管领导和市Ⅱ类单位。

三是简化合并了考核。 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合并进行。简化程序,突出考核可操作性,以指标控制情况及平时掌握的扣分项目为主,体现平时工作成效。现场考核听取各地和市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代表领导班子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抽查相关镇(街)和县(市、区)工作部门,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倒查各地和市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在这次考核中,6个县党政班子评为优秀等次;46人县(市、区)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人评为优秀等次。9个市I单位评为优秀等次,12个市I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评为优秀等次。  (梅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