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蕉岭的农村改革之路

24.11.2014  03:31

  广东新闻网梅州11月23日电 题:梅州蕉岭的农村改革之路 

  作者 杨草原 蔡欣欣 涂永平 

  22日至23日,第十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在广东蕉岭举行,来自中国各地的“三农”专家聚焦研讨“农村综合改革与基层治理创新”的问题,蕉岭在中国农村改革中的探索和实践成为与会专家研讨的焦点之一。 

  蕉岭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闽粤赣三省边陲,是客家人的聚集地。这里农林资源丰富,生态优美,人文和谐,是国际自然医学会认证的第七个“世界长寿乡”。由于农业人口众多和民风淳朴的基础,蕉岭实施了“三位一体”的农村综合改革,目前已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大潮中的一个风向标。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已处于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农村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土地撂荒、城乡差距扩大等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农村综合改革。 

  2013年蕉岭被中国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单位”,随后蕉岭县政府制定了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的改革方案,开始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大胆探索。 

  蕉岭县县长陈伟明介绍,“三位一体”的农村综合改革,是依靠打造农村产权交易综合体、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体和新型城乡发展综合体这“三体”,激活农村资产资源,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包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融资担保平台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探索农村民主自治新机制四方面内容。 

  2013年,蕉岭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于2013年11月成立了广东省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且出台了广东省第一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农民个人产权进行流转交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周对此表示,划清土地边界是土地确权的基础工作,进而要保障的是农民实现自己土地的收益权,把实物形态的确权变成价值形态的确权,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权,以后的土地流转,流转的将是股份,而不是地块,以实现农业集约规模化的生产。 

  李周认为,蕉岭在土地确权的同时建立了产权交易中心,土地确权、产权交易、产权融资相辅相成同步进行,有效保障了农民土地的收益权。 

  与此同时,在乡村社会治理等方面,蕉岭县发挥客家传统优秀文化,借鉴客家族规行约,引导农民组建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政府工作人员、外出乡贤等各界人士组成,建立起了村级协商议会制度。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认为,中国现有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明显的外部性制度安排的特点,而伴随农业税的废除和建设新农村的开始,农村大量公共事务产生于农村内部,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传统的外部制度安排已无法满足农村基于内生需求的多样性形式,农村事务需要农民共同处理。 

  徐勇表示,广东蕉岭将协商机制引入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协商议事会,由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决策,并制定协商议事规则,这是蕉岭对乡村治理创新的一个贡献。 

  在23日当天结束的第十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与会者达成了包括“当前中国农村综合改革是以产权为核心的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与基层治理创新相辅相成”在内的5点“蕉岭共识”,共识称,中国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应同时在产权制度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创新两方面破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