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06.11.2015  10:41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定于2015年12月上旬(准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就梅江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地址在梅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必须熟悉城镇基准地价相关内容,关注和了解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三、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须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有关申请表格请登录我局网站(http://www.mzgtzy.gov.cn)下载打印或到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索取。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凭有效证件到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

  四、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的申请。

  五、根据申请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我局有权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获准参加听证会的,将送达《邀请函》。

  六、获准听证的公民,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现势性、可靠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53—2119696  联系人:陈文淦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