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申请生活费案上诉得直 案件重新处理

03.08.201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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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8月3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3日裁定,已故香港歌星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上诉得直,就其申请的生活费和医疗开支,发还原讼法庭重新处理。

  早前,覃美金向梅艳芳的遗产管理人汇丰银行申请超过5500万港元,作为未来15年的生活费和医疗开支。原讼法庭最终只批出17万多港元作为她儿子的殓葬费。覃美金不服上诉。

  上诉庭3日颁下判辞,裁定覃美金上诉得直,将案件发还原讼法庭重新处理。至于覃美金申请另一笔30万港元用来交租的款项,则被上诉庭驳回上诉。

  上诉庭的判辞并认为,覃美金提出诉讼已是11年前的事,但案件至今尚未了结,应尽快就永久命令订下聆讯日期。

  梅艶芳于2003年12月因患宫颈癌去世,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根据网上资料,遗产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梅艶芳临终前是否神智清醒、每月给母亲7万港元生活费是否封顶以及与母亲的关系是否不佳等三个方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