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提高检察官任职学历门槛

22.12.2017  19:42

大洋网讯 今天,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提高了检察官任职的学历门槛,明确规定,检察官需具备全日制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再放宽学历条件。同时规定,检察官需“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

考虑到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后,与行政职级脱钩,修定草案取消了现行检察官法“降级”处分种类。同时,规定了延期晋升和暂停履行职务的情况。

修订草案增加了“办案质量效率连续两年不达标,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作为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法定情形,并规定,检察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检察官降职,应当降低一个检察官等级。

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检察官不得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不得兼任“促裁员和公证员”。同时,修订草案规定,检察官经过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广报记者 谢绮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