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惠来:检察建议促被执行六年的涉案房产执行回转

28.11.2014  18:34

  近日,揭阳市惠来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被执行六年的涉案房产执行回转,拿回房产证的申诉人卓某贤向检察院送来感谢信,赞扬该院办案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其挽回经济损失。

  申诉人卓某贤于2013年向省院申诉,称其名下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惠来县法院拍卖并过户。该申诉案由惠来县检察院办理,经调查取证,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发现该案确实存在评估公司不具备评估资格和拍卖裁定文书没有依法送达等违法情况,认为县法院在执行(2006)惠法执字第20号恢字1号案件过程中,依据未生效的裁定书与无效的评估报告书对涉案房产予以拍卖,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卓某贤的合法诉讼权益及财产权益。惠来县检察院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补救措施,纠正违法。法院采纳建议并举行听证,后作出撤销原执行裁定书的裁定,重新执行该案。

  在涉案房产已被拍卖买受人转让至第三人名下,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惠来县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将被执行六年的涉案房产执行回转,买受人与第三人同意取消交易,由县法院收回房地产权证交房管局,将房产恢复至申诉人卓某贤名下。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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