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二手车“限迁”违反垄断法
二手车“限迁”是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下,有政府之手过度干预市场之嫌,更有违反垄断法
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发布通告,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兰州二手车迁入限制。遗憾的是,目前仍有很多城市在限制二手车迁入。地方政府应尊重市场,在二手车“限迁”问题上不越位、不缺位,严格落实解禁要求,让国家政策不打折扣,让市场活力得以释放。
二手车“限迁”是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下,有政府之手过度干预市场之嫌。随着我国进入汽车社会,二手车市场日渐活跃,但不少地方以环保之名出台政策限制异地二手车迁入,阻断了二手车的自由流通,不仅制约这一能够达到万亿元规模的市场发展,使市民手中旧车的价值受到减损,更与反垄断法相违。
弊端屡为社会批评,但各地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上反应缓慢,证明这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地方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无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立竿见影的好处。相比新车销售可以带动税收、就业等,二手车迁入带来的“利好”较低,客观上成为市场的玻璃门。
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是大势所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活跃二手车市场”。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需树立一盘棋意识。地方政府应厘清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国家层面应充分利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新技术和新手段,打破各地区、各部门间实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问题,共同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进而有效开启市场,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