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信息研判助查环境渎职

17.05.2014  00:35

  2013年12月,广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原检测员纪晓鹏、陈鸿展等人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办理的典型案件之一。

  “省院党组对专项工作高度重视,院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亲自带队督导指导。去年全年共查处626人,办案数是过去3年所查同类犯罪人数总和的1.5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今年第一季度,已查办206人。”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言告诉记者。

   专项中有“小专项

  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注意到,西江流域盗采河砂违法行为十分猖獗。“调查中,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充当‘保护伞’渎职、受贿案浮出水面。”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张健告诉记者,该案中有40人涉嫌渎职、受贿犯罪。

  据张健介绍,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这项专项工作,涉及土地、矿产、水、大气、林业资源等多个领域,除吕英明案,肇庆检察机关查办了广宁县环保局原局长滥用职权案;珠海、中山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破坏林业改造、违法占用农用地等系列案;韶关、清远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等系列案。

  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广东省检察机关结合广东实际,落实高检院2013年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杜言表示,在专项工作中,该省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民生焦点开展了各有侧重的“小专项”工作。

  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其中林业79人,土地矿产56人,水利48人,环保36人,规划建设21人,农业19人。 

   推行“信息员”机制

  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性很强,查处该领域犯罪并不容易,广东省检察机关却是破难题有妙招。

  “准确打击犯罪的前提之一,是要深度把握渎职犯罪的规律。”张健告诉记者,广东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注重对涉罪领域的调研总结,2013年省院反渎局成立一处后,内部推行“信息员”机制,挑选6名业务骨干分别担任环保、国土、水利、林业、农业、住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员,负责搜集该领域各类信息,用于案件查办与预防。

  曾参与指挥查办广州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执法领域渎职系列案件的该局干警李俊辉,便是一名信息员。“因为一直比较关注环保政策信息,所以查办案件时会更有效率。”李俊辉说。

  杜言表示,2014年,该省检察机关结合去年查办案件情况,在注重调查研究、信息研判的基础上,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领域——土地、矿产、水利和林业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城市建设规划和监管;项目审批、工程和设备招投标、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等环节。

   执法信息共享

  一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多次牵头组织该省国土、环保等12个部门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已与该省审计、农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和办法。

  今年,专项工作还吸收了该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这也为进一步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广东省2013年底运行‘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现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有20个市已运行。”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吴明来介绍。

  吴明来表示,该省侦查监督部门参与专项行动,有助于开展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目前,该处已组织“两法衔接平台”26家省直单位派员组成检查组,对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等进行检查。

  “当前维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任务紧迫,广东的实践证明,持续加大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力度非常必要,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动专项工作。”杜言说。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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