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首当环保诉讼“支持起诉人”

29.10.2015  10:08
原标题:粤检察机关首当环保诉讼“支持起诉人

  庭审现场。罗伟雄 摄

  28日,一起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担任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对于一起民事案件,法院摆出了最高审判规格应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的一种创新机制,公益诉讼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8日开庭的这起案件,即由白云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为本案的原告“撑腰”。这是省内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

  基于制度创新和案情的复杂程度,广州中院也以该院最高审判规格来应对审理。该案由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担任审判长,另由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黎炽森等4名法官,组成了5人制合议庭。据介绍,广州中院此前仅有极个别案件适用过这种5人制合议庭。

   一审判决 承租人共同担责

  2011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村民方某将其向村委会承包的两个鱼塘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谭耀洪。从当年9月1日起,谭耀洪用车辆运送并向鱼塘倾倒不明固体污泥约110车,污泥散发出阵阵恶臭,周边村民纷纷投诉。方某自家就住在鱼塘旁边,首当其冲遭受了恶臭污染。于是他连忙要求中止转租协议,但对方不予理会。方某转而向村委会求助,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将深夜倾倒污泥的谭耀洪抓住,一番教育之后,将谭耀洪放走。然而自此以后,谭耀洪再也没出现。

  此后,白云区环保局介入此事并委托鉴定。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出具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认为要恢复池塘养殖功能,污染物处理费需409万余元。白云区环保局由此向白云区检察院进行了通报,白云区检察院启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并推动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

  在去年12月的庭审中,第一被告谭耀洪下落不明,白云法院对其缺席审理。

  庭审中,方某频频叫屈,认为自己是事件的受害人,作为第二被告,他欢迎公益诉讼,但请求有关部门能找到谭耀洪,找出污染源头,切实解决问题。

  当日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和辩论,白云法院当庭落判。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方某作为承包人承包集体的土地和鱼塘后,应当充分合理地使用,但方某将鱼塘转租给谭耀洪,并且在没有了解清楚污泥来源的情况下用于倾倒污泥牟利,方某对此亦负有过错。虽然方某作为鱼塘的使用者同样存在损失,但其行为已造成了公众利益的损害。

  一审判决,谭耀洪与方某共同修复受污染鱼塘到此次污染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逾期未修复的,由环保部门指定具有专业消污资质的机构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谭某与方某共同承担,并相互负连带责任。法院同时驳回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由于谭耀洪逃之夭夭,故修复和赔偿责任落在了方某身上。为此他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 摆出最强审判阵容

  28日上午9时许,广州中院对此案二审开庭审理。

  基于制度创新和案情的复杂程度,广州中院以该院最高审判规格来应对审理。该案由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担任审判长,另由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黎炽森等4名法官,共同组成了5人制合议庭,五名法官同台断案。据介绍,广州中院此前仅有极个别案件适用过这种5人制合议庭。

  在法院专设的“支持起诉人”席上,坐着两名身着制服的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方某与谭耀洪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一审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修复责任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经过一上午的庭审,二审法庭宣布休庭,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合议后,另行宣判。

  白云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洪新德认为,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的角色参与公益诉讼活动,改变了以往直接担任原告的做法,更加符合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要求。

  “本案中,作为环境保护部主管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原告身份依法履行了全部诉讼义务,但涉及污染样本和鉴定结论,原告均是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才成功获取的。”洪新德说,公益组织在证据收集方面往往存在困难,检察机关则在这方面有着相当优势。

  “公益诉讼一小步,环境保护一大步。”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挚萍旁听庭审后表示,此案的亮点不在于案情本身,而在于制度创新,这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做法具有标志性意义,为我国公益诉讼开启了新的空间。

  李挚萍教授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能通过公益诉讼来救济。对于由谁担任原告,她认为由公益组织和团体担任,比检察院更为适合,“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可以强化起诉力度,对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共利益维护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她同时指出,如果遇到行政主体不作为,或者是为了追偿环境修复的成本等情况,由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担任原告比公益组织更合适,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链接

  广州中院拟设

  环境资源审判庭

  去年7月,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专业化审判的崭新历史阶段。

  目前,广州中院也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并且积极申请和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5年1月22日,广州中院经调研后正式向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市编委对此高度重视和支持,但因司法改革目前所有政法编制均被冻结,故此项请示暂未得到市编委的批复同意。鉴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14年底正式挂牌成立,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不再受理新的知识产权案件。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审判资源,2015年2月10日,广州中院正式发文将八类涉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案件指定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刘冠南 吴若诗 杨晓梅 龚德家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