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举办“立足检察职能,践行绿色生活”主题论坛

08.06.2015  12:51

  梅州兴宁市检察院根据该院文化育检“六个一”活动及《兴宁检察宁江论坛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最高检《关于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中关于世界环境日“严惩破坏环境犯罪工作”的主题,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该院团支部组织全体青年干警举办“立足检察职能,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宁江论坛交流活动。通过此次论坛活动,使青年干警进一步提高了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通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海松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活动。 

  本期论坛主要从“污染”、“惩治”入手,采取主题发言、观点碰撞相结合的方式,与会干警结合自己部门岗位,围绕环保法的修改与实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性、破坏环境犯罪的惩处、环境渎职犯罪的查处、环保公益诉讼、该院关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等问题,结合当下环保热门案件和环境法学新理论展开讨论。现场气氛活跃,高潮迭起。刘海松组长对活动作了点评,也发表了自己对检察机关开展环境司法的看法,同时激励青年干警紧跟形势,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等检察新增业务,加强综合知识的学习,提高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以适应检察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2014年以来,就分别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并结合山区基层检察院的实际,创新机制,扎实开展“两法衔接”、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等工作,共立案查处涉及危害生态环境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立案监督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上述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有效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最大限度地监督环保执法单位提高环保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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