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院举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研讨座谈会

15.05.2015  20:25

      广东新闻网广州5月15日电 (索有为 王磊)广东省检察院15日邀请了12位环保公益诉讼的理论界和律师界的优秀代表,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主题进行座谈研讨,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听取理论研究界学者代表和司法实务界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意见建议。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出席并主持会议。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今年5月5日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广东省检察机关历来重视环保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部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对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现实工作中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座谈会上,该院首先安排了在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先行先试的广州市两级检察院代表介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案例,同时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取得的经验做法和难点困惑进行了说明与交流。随后,与会学者及律师代表们围绕检察机关直接起诉与支持起诉的案件前置分流、诉讼请求的选择、公益诉讼调查核实的具体事项、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的机构选择及评估程序、公益诉讼专项资金、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对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代表们认为,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应立足于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这一根本目的,找准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定位,在具体措施上应在人才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奖励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划等等。

  黄武表示,学者和律师代表们的发言饱含了对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的热忱期盼,满含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的殷切希望,广东省检察院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学者和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积极稳妥地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探索工作。黄武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首先要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立足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酌情借鉴域外法制,集中精力解决诉前前置程序、损害鉴定程序以及资金合理使用等难点问题,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推进打牢基础。同时,希望理论界和律师界进一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帮助检察机关开展好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队伍素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