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出台意见推进五进活动规范化

27.10.2014  17:58

  日前,广东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意见》,对全省开展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进行总体部署。 

  《意见》强调,开展“五进”活动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 

  《意见》对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五进”活动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在进机关方面,要求深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行业、部门,以检察建议、法律咨询、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推进其依法履职。各级检察院每年选取2至3个典型案例,深入发案单位开展教育整改,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原因,共同堵塞制度漏洞。 

  在进企业方面,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服务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保护职工依法维权。 

  在进乡村方面,加大对土地征用、涉农惠民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办案协助农村基层组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村务公开。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在镇村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编印廉政宣讲资料,深入开展巡展活动,警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在进学校方面,加强与综治、教育行政等部门联系,选拔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法制教育课、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检察官讲故事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知法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对学校教学用品和资料采购、招生等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在进社区方面。通过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民情工作联络员、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帮助解决诉求。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平台,向社区群众发送重大检务活动、检察官提醒、廉洁文化等服务信息,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开展“五进”活动中,要注重与检察职能相结合,与服务保障民生相结合。既要结合办理的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法律服务、廉政文化宣讲等工作,又要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五进”活动带来的实效,真正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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