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察院授检察官部分案件决定权

18.11.2014  13:3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了宏伟蓝图。四中全会公报内容多处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直接出现的“检察”一词有6处,涉及检察机关的机构、职权、人员等主要领域,赋予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谈反腐工作

  三年半立案侦查

  贪腐“厅官”84人

  南方日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广东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郑红:2011年至2014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98件824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20人(厅局级干部8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

  同时,全省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与前三年同期相比,查处受贿案件数量上升61.7%,查处行贿案件数量上升145%。在境内外追逃追赃方面,三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4名,其中潜逃境外的8名。

  南方日报: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以哪些工作为抓手推进反腐败工作?

  郑红:我们将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后,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查办一批窝案串案和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同时继续加强追逃追赃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潜逃案件。在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将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

   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顺德区院将检察人员

  分三个序列进行管理

  南方日报:2013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17个检察院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佛山市检察院和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被列为全国试点单位。省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又在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和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同期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目前,这四个试点单位进展情况如何?

  郑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即改变过去“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审批模式,将部分案件的决定权由检察长授予检察官行使,让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有决定案件的权力,使检察权按照司法权而不是行政权的方式运行。

  当前试点推行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内设机构的整合、检察权的优化配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通盘考虑,更有利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比如,佛山市顺德区院的改革方式是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三局一办”:即公诉局、诉讼监督局、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局、检察长办公室,按照大部制模式运作。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序列分别管理,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占总编制的85%,司法行政人员占15%。

  将部分案件决定权授予主任检察官行使后,各试点单位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与强化监督制约相统一,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例如深圳福田区院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配置模式,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搭建纪检监察、政令督查、案件管理三大内部监控平台;顺德区院建立以社会评价体系为载体,与放权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佛山市院及横琴新区院也相应加强了检务督查力度。

  南方日报:改革取得了哪些明显的成效?

  郑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以来划分了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权限,初步体现了办案组织专业化、职业化的价值取向,减少中间审批环节,提升了办案效率,强化了职业保障,明确了办案责任。如顺德区检察院自今年正式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来,在不捕率与上年持平的情况下,捕后存疑不起诉率从2.91%下降至0%;公诉案件的平均办理时间从16.8小时下降至12.6小时。同时,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侦查终结案件人数同比上升了131%。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试点单位将围绕如何逐步扩大授权范围、统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其他改革的关系等方面继续探索。

   谈检务公开

  6年前广东已开始

  全面推行阳光检务

  南方日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在这方面,广东检察机关探索较早。目前形成了哪些经验?

  郑红:早在6年前,广东检察机关就已开始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在“先行先试”不断深化阳光检务过程中,广东检察机关打造了案管中心建设、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全国名牌”“全国首创”。以“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特色的广东案件管理系统在2013年被高检院作为“第一手经验”推广到全国;广东省检察院打造新闻发布三大平台,邀请媒体、社会群众、微博网友走进检察院,被多家媒体誉为“最开放的省级检察院。

  案件信息查询和法律文书公开是阳光检务的重点内容。从今年9月30日起,广东检察机关将终结性法律文书通过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互联网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截至10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公开法律文书4416份,约占全国公开总量的20.45%;已有当事人及律师共791人申请办理网上查询、辩护与代理业务,办结360件,分别占全国申请办理业务数和办结数的42.30%、43.01%,这几项指标均位居全国首位。

   谈两法衔接

  省市县信息共享平台

  已实现全面覆盖开通

  南方日报: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这方面,广东检察机关做了哪些探索?

  郑红:2013年12月,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目前,广东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全面覆盖开通,成员单位接入率超过85%,预计今年内将实现全省3580家“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百分百接入平台。平台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9件468人,公安机关立案283件376人。

  南方日报: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广东下一步要做哪些工作?

  郑红:今后,广东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内外联动,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对内,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告申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外,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每年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质量监督、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有重点地选择一个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一年一专项”工作模式,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广东“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开展。

   谈公益诉讼

  2005年以来共提起

  民事诉讼案件33件

  南方日报: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广东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探索积累了哪些经验?

  郑红:2005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共办理提起民事诉讼案件33件,主要涉及环境污染等案件类型,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有效遏制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又有效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还为法律修改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南方日报:可是,我们仍然看到当前对公共利益保护的紧迫性日益增强。

  郑红:因此,这更需检察机关积极作为。

  推进公益工作,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一是要做好组织保障。选拨和培养有相关专业基础和实务经验的人员专门办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并积极调整组织分工、提供技术支持、安排资金设备以更好完成提起公益诉讼所需的调查取证、专业评估和鉴定等工作。二是要确保规范办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理论成果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制订相应的办案规程,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与立案审查、提起和办理程序、诉讼结果的处理等进行规范。三是要大胆实践探索。抓重点、抓典型,办理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意义的案件,为从根本上扭转环境保护等领域公共利益被肆意侵犯的局面做出检察机关的贡献。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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