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区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挥霍480万公款被问责
在各类酒店接待花费百余万元,在单位内部饭堂接待花费78万余元,购买大量高档烟酒茶等近300万元,还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了共24.8万元旅游 费……昨 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称,因违规用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等,对清远清城区检察院6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 记、检察长王运成被撤销党内职务。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
钱从哪儿来? 从“办案专项经费”等里扣
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清城区检察院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共开支480.32万元,其中在各类酒店接待餐费105.53万 元,在单位 内部饭堂接待餐费78.18万元,购买大量高档烟酒茶等296.61万元。费用主要从办案专项经费等科目违规列支,甚至以其他名义套取。
2013年3月该院还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共24.8万元旅游费用。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2015年省检察院检查组发现其问题后仍敷衍整改,直至案发后才动员全体人员退款。
清城区检察院违规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问题涉及该院全部班子成员。王运成作为单位“一把手”,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纵容指使下属安排违 规宴请。其 他班子成员尤其是纪检组长杨镜明及分管财务的副检察长罗庆中,对该院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不制止也不如实向组织报告,还多次 参与违规吃喝和接受违规发放的单位福利。
除检察长被撤职外,清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杨镜明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庆中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城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友强、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蓝永芳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另外,对其他3名党组成员进行了相应的问责。
省纪委:为违规公款吃喝提供场所的单位也要罚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清城区检察院上述问题属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对其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的坚强决心和从严执纪的鲜明态度。
同时,要不断大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各级 纪检监察机 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明知故犯或纠而又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 如违规公款吃喝转到内部食堂、把吃喝费用转嫁到隶属单位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销等,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