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为贯彻落实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2017年5月8日至19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定向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广州、珠海、韶关、惠州、东莞、湛江、茂名和清远等8市的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省安全监管局聘请了石油化工、电气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证照和人员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执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特殊作业安全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充装环节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职业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55项重点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取得了很好效果,体现了“专业、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检查的20家企业共发现210项安全隐患问题,既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有具体隐患问题。对这些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均当场移交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要求当地安全监管局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条款情形的进行依法立案查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全省各地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在省第十二届党代会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在特别防护期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监管三处供稿)
执法人员及专家现场查阅资料
执法人员及专家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储罐未设置高液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