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13.02.2017  23:01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一、准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变更)

  单位名称: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桂友。

  设施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8号一栋。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一栋-A一楼 24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一栋-C二楼203㎡)。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6-0159。

  变更情形:1、设施地址变更;2、适用范围变更。

  设施地址变更前: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8号。

  设施地址变更后: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8号一栋。

  适用范围变更前:屏障环境(大鼠、小鼠, C栋2楼203㎡)。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 一栋-A一楼 24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一栋-C二楼203㎡)。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二、准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延续)

  单位名称: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廷春。

  设施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A栋。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 4楼北区 215 m2;犬、小型猪, 4楼北区 177.5 m2、4楼南区896 m2);屏障环境(大鼠、小鼠,4楼北区 230 m2;大鼠、小鼠、豚鼠,4楼南区638㎡)。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7-0134。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