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检:蒋洁敏王永春等专案获重大进展

30.01.2015  18:52

  图为:代表听取两院报告 (记者邹斌摄)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所作的工作报告。

  两院工作报告对去年法治湖北建设进行全面回顾,数据与案例并举。经过梳理,记者发现两院工作报告涉及以下五大看点:职务犯罪、重大专案、司法改革、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报告透露,最高检交办的蒋洁敏王永春等专案有重大进展。

  关键词:职务犯罪

  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30件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89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52人,渎职侵权犯罪745人。立案侦查212名县处级干部和55名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均含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

  立案侦查损害群众权益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91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

  去年,我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30件。省法院出台《严格纪律作风十条规定》,严格约束法官业内外行动,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关键词:重大专案

  蒋洁敏王永春专案取得重大进展

  报告透露,对最高检交办的蒋洁敏、王永春等一批重大系列专案,依法开展侦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去年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审结8332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增强社会安全感。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判处罪犯1236人。

  去年,我省法院成功审理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关键词:司法改革

  武汉等地12个检察院试点改革

   在司法改革方面,作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在武汉、襄阳、黄石、恩施等地12个检察院启动试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 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任务。目前,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方面,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 倒查问责制。

  在上述四地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开展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突出庭审主体地位,突出法官主体作用。

  坚持以庭审为中心,遵循程序公正、疑罪从无等理念,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范审理程序,一律向社会公示。

  关键词:依法行政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去年,我省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武汉、孝感、荆门、随州、潜江、天 门、仙桃及神农架林区等地政府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就房屋征集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 行政。审结赔偿案件93件,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我省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我省法院取消部分单纯的数量指标和考核排名通报,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继续抓好裁判文书、庭审、信访案件评查,及时整改案件质量瑕疵。坚持有错必纠。

  关键词:制度建设

  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保守审判秘密等规定,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等制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认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集中约谈、诫勉谈话、述责述廉,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去年,全省法院对84名干警严格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

  【数据】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183件,判处罪犯45486人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2163件,标的额186亿元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4747件,标的额516.39亿元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803人

  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253人

  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889人

  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218人

  查办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559人

  【典型案例】

  拖欠18年的国有债权一次性收回

   晴川饭店是新中国成立后我省建成的首家隶属省政府的涉外接待酒店。改革开放后,因设施更新换代迟缓,退休职工包袱沉重,酒店经营陷入困境。1995年, 经省政府引进,港资企业香港舜成公司与晴川饭店合资经营,共同出资成立了湖北晴川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川公司)。历经18年发展,晴川公司通过吸收港 澳台资本及股东贷款、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进行了多轮酒店设施升级改造,已实现扭亏为盈,但流动性资金压力仍然巨大。2012年,晴川饭店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晴川公司偿还股东借款人民币2700余万元。

  由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时间久远,案情查证难度较大,且涉及退休职工安置、外方投资利益、企业经营发展等因素,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便会引发连锁反应。

   为查清案件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省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审理,承办人员逐一调阅了双方合作18年间形成的十余份公司章程、数百份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逐笔 核查了贷款记录,先后做调解工作20余次,最终使当事人及案外人达成三方调解协议,使拖欠18年的国有债权一次性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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