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朱小丹调研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讲话精神 加快汕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

26.05.2016  11:03

5月11日至13日,朱小丹省长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佛山、中山、江门等市调研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进展情况。邓海光副省长参加调研并主持座谈会。朱小丹指出,在创森过程中,要以生态效益最大、碳汇水平最高为目标,抓好林分改造工作;要系统开展水网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要面向群众对绿色生活空间的需求,在城市中规划布局更多的城市“绿肺”,让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绿色福利”。希望各创建市继续认真对照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的指标体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着力补齐森林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森林质量不够高等短板,全面提高创森工作质量与水平。朱小丹省长的讲话精神,对汕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于2013年作出《关于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全面启动 “创森”工作。创建以来,全市共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近10亿元,一大批林业生态工程、道路绿化、城区公园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等项目相继实施完成,“创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至2015年12月,市域森林覆盖率39.13%、城区绿化覆盖率43.73%、城区人均公园绿地15.01m2、道路绿化率81.16%和水岸绿化率85.21% ,“创森”的关键指标已基本达标。

——高标准规划。 科学编制《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并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立足汕头“山、水、城、海”相融相合的自然地理特点和“潮人之都”的人文历史沉淀,以山地造林绿化和中心城区绿化美化为核心,以区县建成区绿化美化为重点,以湿地保护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等为亮点,大力推动山体、水体、林网、路网、公园、广场、村镇等生态化、景观化,实现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村镇林果化,不断优化城市绿化空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将汕头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林产发达、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国家级森林城市。

——高效能推进。 由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全面部署落实“创森”工作。坚持“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市各区县、有关单位按照目标责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确保整个工作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林业、城管、建设、规划、国土、交通、水务、财政、旅游、科技、宣传等相关牵头部门认真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积极组织、协调好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好工作任务,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能推进。

——把“绿满家园”作为推进城市森林建设的抓手。 森林碳汇建设和林分改造工程强力推进,共完成营造碳汇林9.254万亩;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已现雏形,共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447公里;森林进城围城项目逐步开展,已完成或启动建设森林(湿地)公园20个;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成效明显,已完成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村居291个,其中示范村222个;道路景观绿化力度不断加大,结合道路改造完成主干道绿化提升项目72个,新建改建绿地面积93206平方米,种植各类乔木76723株;城区绿化建设步伐极力加速,以新建市区公园广场、见缝插绿、道路缺株短线补植等为重点,新增和改造绿地面积238749平方米,种植各类乔木20423株,市区行道树数量增加20%,有效地增加了城区人均绿化面积。在造林绿化建设中,大力推广种植樟树、秋枫、山杜英、中华楠等乡土阔叶树种,大幅度提高乡土树种使用率和城区乔木种植比例。

——把汕头湿地打造成“创森”的一张名片。 汕头现有湿地面积约70万亩,湿地植物、鸟类资源丰富,已建成湿地和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127.14平方公里。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汕头港内湾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决定》,启动实施汕头湿地国际示范区建设工程;落实措施加强苏埃湾湿地天然次生红树林和鸟类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大力营造湿地红树林,累计红树林造林面积达2.6万亩,促进了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稳步恢复、生物多样性稳定增加。汕头市海岸湿地成为我国首个湿地国际示范区,联合国环境署“南中国海”项目区域工作组会议多次在汕头召开,对汕头湿地保护和红树林恢复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汕头湿地已成为城市林业的一张名片。

——把建设绿化美化示范村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针对山地资源有限的实际,把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作为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结合美丽乡村、千村整治、扶贫“双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绿化美化示范村。如澄海区溪南镇开展一村一公园建设,目前全镇21个村已建成17个村级公园;濠江区把开展“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美丽乡村”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涌现出珠浦村、葛陈村等一批绿化美化示范村。

下来,汕头市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朱小丹省长调研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和借鉴中山市等珠三角城市的先进理念和“创森”经验,秉承“打造岭东生态门户,建设海西绿色侨乡”建设理念,以更严的标准、更大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实施《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力争尽快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创森”的认识。 全市各地要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森”工作任务和地段,利用公益广告牌、横幅标语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市、区县电视台、汕头日报、汕头都市报等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部门资源,通过制作“创森”系列宣传片,开辟“创森”专栏等形式,加大“创森”宣传力度;“创森”办要统筹规划“创森”宣传工作,做好总体方案设计,加强与媒体、责任单位的协调衔接,确保“创森”宣传有力有序开展,形成良好的“创森”氛围。 

——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创森”的氛围。 着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 “创森”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最美庭院、最美阳台”和“星级园林式单位”评选,开展“青年林、巾帼林、成人林、爱心村道”等示范点建设,开展主题为“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美丽汕头”的“创森”摄影大赛等活动,持续推动全市人民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创森”活动顺利开展。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林业项目支持、稳步增加现有城乡造林绿化投入的基础上,市、区(县)、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计划建设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和部门资金计划,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大力创新林业生态建设投入机制,秉承回报社会、回报家乡的公益理念,积极发动企业、社会有识之士、海外华侨等社会各界涌跃认捐资金,认种认养认建绿化,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创森”工作顺利开展。(汕头市创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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