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与榆林市政府签署协议 共同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

08.12.2014  11:23

  12月2日,陕西省供销合作社与榆林市政府在西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加快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支持建设“幸福榆林”。按照协议,双方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合作:

  一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省供销合作社支持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榆林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通过出资参股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副产品、蔬菜直销、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的龙头企业。榆林市人民政府支持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榆林市流通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对其在榆林开办企业、设立机构、项目建设给予积极支持。支持其合作实施的项目建设,并给予相应资金配套。优先将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推荐申报争取省级和国家政策支持。

  二是支持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省供销合作社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申报中、省财政“新网工程”项目,并在项目上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榆林市人民政府把“新网工程”建设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动。市财政进一步增加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规模。

  三是支持创新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省供销合作社对榆林市供销合作社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标准化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市加快改革发展。榆林市人民政府对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成立榆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支持主导业务发展。省供销合作社支持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加强联合合作,实施榆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支持榆林参与“一县一品、百县百品”工程建设,在榆林建立名优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生产、销售和展示陕北名优特色农产品。支持陕西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省农资流通协会与榆林市生产资料公司合作,在榆林建立农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在榆林开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体系建设。榆林市人民政府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在全市构建以县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站(亭)为基础、以集散交易处理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美丽榆林”建设。支持双方合作实施榆林市废旧电子电器塑料无害化加工处理项目建设。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榆参与组建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享受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榆林市人民政府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承担市级化肥储备任务,确保农业生产需要。同时,通过政策、资金扶持,支持榆林市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配送中心和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打造覆盖全市80%以上行政村的农资物流配送体系。榆林市人民政府将省供销合作社及榆林市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业在榆林开展的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项目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五是支持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省供销合作社支持并参与榆林市供销合作社推进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农林卫视频道《农村大市场》栏目与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宣传“三农”政策、发布惠农信息、宣传推介农特产品。支持陕西供销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电子商务业务。榆林市人民政府支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市财政每年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专项安排运营补助经费。

  双方以上五个方面为合作重点和切入点,通过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整合双方资源,共同支持榆林市发展以新网络、新企业、新组织、新机制、新文化为时代特征的供销合作事业,全面提升榆林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