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

14.07.2014  18:18

东莞时间网讯 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在樟木头镇得到正确实施,7月11日上午,该镇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并特邀广东医学院副教授陈小嫦前来授课。

镇领导班子成员,全镇人大代表,镇依法治镇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分管信访调解干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培训会议由镇人大副主席刘秀荣主持。

培训班上,陈小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条例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宣讲。并结合典型的信访案例,重点对诉访分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信访秩序和依法做好源头预防工作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刘秀荣要求樟木头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为加快樟木头镇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另外,会议还要求,要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将培训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当中。

(魏洪东 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