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司法改革这一年

26.02.2016  19:02


横琴司法改革这一年

 

来源:南方日报

 

 

 

■编者按

 

当前,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其中的关键一招。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广东以依法治省为根本保障,全力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珠海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过去一年,珠海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改革创新,在服务珠海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公正司法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效,努力探索一条符合广东实际的司法体制改革新路子,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珠海“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天起,南方日报珠海观察策划推出“法治行记——关注珠海法院改革发展”系列报道,从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公信等角度,挖掘珠海法院的新经验,展望法院工作的新未来。敬请关注。

 

今年1月,“80后”席锐经过层层选拔顺利进入员额,成为珠海横琴新区法院的一名专职法官,挑起了审判的大梁。

 

“以前我们是团体作战、上令下行,现在我必须独立裁判案件、独立写判决,这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席锐说。

 

随着法官员额制与评鉴机制的率先推行,横琴的法官权力变大了,责任也更大了。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加速期”。作为珠海乃至全省法院的窗口,横琴法院在2015年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受理各类案件1279件,审判执行质效良好,其中涉澳民商事案件达355件,在全省占比高达60%,为横琴自贸片区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引入港澳籍陪审员、试行参考类似案例辩论制度、全国率先推行法官评鉴制度……系列崭新探索也在横琴法院应运而生,不断延展。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敖广恩表示,将继续深化横琴法院的窗口作用,坚持把横琴法院建设成对接一国两制模式、与港澳台法院成功经验接轨、与自贸片区创新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全国综合改革示范法院,做精、做优、做强,为自贸片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为全国、全省法院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A.让法官“能进能出”

 

如果说,法官员额制建立了法官“入门”的机制,那么横琴法院率先在全国率先推行的法官评鉴机制,则探索解决不称职法官“退出”的问题。

 

尽管进入横琴法院的时间不长,但席锐已明显感到法官地位的提升。“以前开会,法官排在后面,现在越坐越前,甚至跟院领导坐在一起了。”

 

这种微妙的变化,与法官员额制改革息息相关。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去年,横琴法院以自贸片区成立为契机,推进第二轮改革,进一步落实法官员额制,真正把最优秀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法官队伍当中,推动法官队伍精英化。

 

横琴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目前该院法官员额共计11名,包括专职法官8名,兼任行政职务的法官3名。“除了5位法官到位外,其他3名法官还在招聘中。”

 

与法官员额制相配套,横琴法院还积极完善“1名法官+N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的审判模式,并拟建立审判辅助人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推动完善司法职业保障体系。

 

“今后,法官将不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即不再有行政级别),而是按单独序列管理,按法官等级拿工资。”横琴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席锐坦言,原有的法官评价制度更注重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忽视审判实践和实际效果,通过改革,可以让法官不用“拼业绩”,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如果说,法官员额制建立了法官“入门”的机制,那么法官评鉴机制则在探索解决不称职法官“退出”的问题。

 

不久前,横琴法院主动引入国际高标准法官评价体系,率先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官评鉴机制,引入由法官、律师、法律学者等五人组成的第三方评鉴小组展开综合评鉴,为有权机构判断法官是否适任、应否退出法官员额时提供参考。

 

目前,横琴法院已出台《关于建立法官评鉴机制完善法官考核制度的意见》,下一步将出台实施细则,将创新举措落到实处。

 

“横琴法院的法官评鉴机制是对现行法官考核制度的一大创新,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法官利益,保障司法公正。”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彭澎认为。

 

B.为司法公平公正加码

 

横琴法院将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纳入庭审辩论程序,对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公司利益问题,某公司董事谢某将另一董事李某告上法庭。在辩论环节中,原告提交了5个案例,被告提交了2个案例,均为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作出的判决。法官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辩论。

 

这是横琴法院在全国率先试行参考类似案例辩论制度的首宗案件。

 

“试水”类似案例辩论制度的被告人律师谢春璞认为,这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新探索。双方可以争议较大的焦点问题引入类似案件进行辩论,既维护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又对法官裁决有参考价值。

 

“横琴法院的探索,正是将以往法官分析借鉴类似裁判的内心活动公开,包括案子怎么判、法官如何思考、案子与案子之间的关联性有多大等内容,均将公之于众。”横琴专职法官郑恒说,这让法官更加珍惜手中的裁判权,公正审判,尽可能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

 

据介绍,目前横琴法院已在3个案件中适用了类似案例辩论制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项制度还推广至全市法院,并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建议试点推广。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认为,对于法律界限不明、争议较大的案件,横琴法院将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纳入庭审辩论程序,有利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于营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C.与港澳接轨

 

通过选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吸收澳门研究生担任法官助理、全国率先提出开辟区际司法协助便捷通道等举措,横琴法院全方位打造涉澳审判特色品牌。

 

“澳门没有陪审员制度,而在内地,法官会征询我的意见,感觉自己很有参与感。”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员胡景光如是说。

 

去年11月25日上午,横琴法院开庭审理两宗涉外民事案件。胡景光与横琴法院法官以及一位珠海本地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

 

这是澳门籍陪审员在珠海法院首次参加具体案件的审理。在横琴法院,像胡景光一样的港澳籍陪审员有10名,他们接受过相关培训,并对内地法律有一定了解,成为法官的“左膀右臂”。

 

“选任港澳籍陪审员制度,可以向港澳同胞展示内地的司法公开、公正,并为法官审判个案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强化司法公信。”横琴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的运作,大量港澳企业进驻,也使涉港澳案件数量有所增加,类型日趋多元化、新型化。

 

据介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集中管辖珠海市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自贸区法院,横琴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占全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70%以上,其中涉澳民商事案件占全省比例达60%,有关房地产、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案件成为主要类型。

 

面对日益增加的审判压力,横琴法院通过包括选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吸收澳门研究生担任法官助理、全国率先提出开辟区际司法协助便捷通道等举措,全方位增强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并打造涉澳审判特色品牌。

 

记者了解到,横琴法院已与澳门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在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并着手招收5名澳门大专院校的研究生担任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做好涉澳案件的审理工作。

 

与此同时,深化涉澳民商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邀请珠海海外联谊会、澳门珠海社团联合总会等参与涉澳案件调解,受到澳门各界的好评。

 

区际司法协助便捷通道也在如期推进,旨在破解涉港澳案件因送达、调查取证等原因导致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为粤港澳深度合作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横琴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先行先试,进一步落实自贸试验区的改革事项,推动建立国际高标准评价体系,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建设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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