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积分入申请门槛降低 弘扬正能量成加分项

28.05.2016  10:55

26日上午,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在横琴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横琴新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数为11人,旁听人员3人;听证参加人包括异地务工人员和学校、横琴镇人大常委会、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社区等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

听证会现场,与会人员对该积分入学办法的全面性以及客观性、公正性表示认同,并全数通过了此积分入学办法。同时,与会人员对积分入学办法提出了更具体、更周全的修改建议。

据了解,横琴新区制定的积分入学办法与原珠海市积分入学办法有4个不同点,一是积分入学申请门槛降低,以往积分入学要求孩子的母亲或父亲,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横琴新区居住一年以上修改为半年以上。二是计生分数由以往的“基本积分指标”修改为“加分项目”,符合户籍地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加30分;违反计生政策但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子女加15分;超生但未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子女不加分也不减分。

此外,横琴的积分入学办法增加了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加分项目,在原来“见义勇为”、“优秀外来工”的基础上增加了“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的加分项目;修改积分入学分数线也由原来的“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修改为积分入学分数线根据当年全区的招生实际情况划定,按积分从高到低制定录取分数线。

据介绍,下一步,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根据各方代表的建议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积分入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