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个“老赖”开豪车住酒店 欠债350万却不还

19.08.2016  02:08

这边欠着350万不还 那边却开豪车住酒店

“老赖”被司法拘留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林朝丰 见习记者 伍江 通讯员 冷静 胡敏怡)“老赖”陈某被司法拘留了。这位欠债350余万的“老赖”,在8月13日凌晨,开着豪车在石排某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就被公安机关查控到了。法院执法人员将他带回法庭时,从他身上搜出现金2.6万,手机3台,名表1只。目前,陈某已被处司法拘留15天。

陈某这350万的欠债,与他2007年的一宗租赁合同有关。

2007年10月,陈某租下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大厦作为商业场地使用,租期15年。一年之后,陈某因经营不善,单方面提出停租大厦的申请,并撤离大厦。2009年,陈某向某贸易公司立下书面还款计划。计划表明陈某拖欠租金、消防工程款和电梯维护费等144万余元。

后来,陈某以大厦消防设施及消防验收无法达到商场正常经营基本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而导致合同解除,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贸易公司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其造成的 经济 损失。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及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贸易公司应向陈某退还合同定金50万元,而陈某应向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108万余元、合同违约金300万元。计算下来,陈某应向贸易公司支付350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之后,陈某迟迟没有支付款项。于是,某贸易公司向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称,陈某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嫌疑,且发现其有高消费行为。据此,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

到了2016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法院执行人员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称陈某在酒店办理入住时被发现,并已带回派出所。当时,陈某是开着豪车去酒店的。

陈某被带回法庭后,法院执行人员从被执行人陈某身上搜出现金2.6万元、手机3台、名表1只和数张 银行 卡等财物。执行人员对上述财物实施扣押措施后,依法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