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欠款捐残疾人 残疾人围堵欠债方

30.09.2014  11:37

 两公司因170多万元工程款纠纷谈不妥,债主将债权全部捐赠给20名残疾人,导致残疾人集体围堵欠债公司要钱并上访;酒店辞退员工向同行发出针对该员工的“封杀令”,导致该员工难找工作……日前,市第三法院发布辖区过去5年名誉权侵权案调研报告,显示过去三年内该类案例逐年增长,劳资和债务纠纷引起的占八成。报告分析称,该类案件因双方情绪对立严重难以调解,大多要经法院判决;又因“取证难、定损难”,胜诉方很难获得金钱赔偿,胜诉方大多只能赢得“赔礼道歉”。

  案例

  170万工程款要不到 全部捐给残疾人

  早在2011年,深圳某装修公司开始给东莞一家环保公司装修办公楼。合同约定工程款700多万元。完工后环保公司先后支付了600多万元工程款。剩余100多万元环保公司称工程质量有问题没支付,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去年4月,装修公司见难以要回工程款,想了一个很离奇的“主意”。该公司一位项目经理认识几名残疾人老乡,他们通过老乡召集了20名残疾人。装修公司将共计170多万元的被拖欠工程款全部捐给残疾人。双方还签订了书面赠予协议,约定残疾人只要要到这笔钱就可以归自己所有。装修公司没有带领这些残疾人到环保公司要钱,只是将环保公司的具体地址告诉他们。

  王先生、马先生等残疾人拿着这份债权赠予协议,开始围堵环保公司要债,导致车辆无法进出,公司无法正常运行。见围堵要不到钱,这批残疾人还开始上访。

  欠债方维护名誉权 起诉获胜

  环保公司认为,那笔未支付的工程款双方存在异议,装修公司将有争议的债权捐给残疾人,导致后续发生那么多事,装修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最终环保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200万元。

  法庭上被告装修公司辩称,他们在多次讨债无果情况下,才善意将欠款捐赠给残疾人,并无过错;残疾人去要债本身也无过错。

  审理法官认为,两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应采取协商、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本案中装饰公司捐赠出债权,由残疾人向原告环保公司追讨,“虽然装修公司没有组织残疾人追讨,但其做法主观上存在放任残疾人以任何方式追债的故意,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装饰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至于环保公司提出的200万元赔偿,因他们没有证据证明受到何种具体的经济损失,法院对该诉请不支持,最终只判装修公司向环保公司书面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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