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水转手赚一倍 警方4小时起获26公斤

23.12.2015  20:26


——广州增城警方打掉一个贩卖含可待因止咳水团伙


复方磷酸可待因——成瘾性止咳水的主要成分之一,近日,26岁的广州市增城区男子赖某,因贩卖这种“止咳药水”,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8月,增城警方在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成功打掉了一个贩卖含可待因成分口服液的团伙,抓获赖某等团伙成员3名,缴获毒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2000余支,合计2.6万余克。


暗藏猫腻   年轻男女上门求“

8月下旬,增城警方获取了一条可靠的涉毒线索:增城区荔城街有一名男子赖某涉嫌贩卖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并且数量不少。根据线索,民警很快掌握了赖某的基本情况。

赖某居住在荔城街老城区的一栋普通的居民楼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民警发现,赖某平时极少出门,但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些年轻男女在其居住的楼房里进进出出,民警怀疑这些人都是来找赖某买止咳水的。经过进一步侦查,这个猜测很快得到证实。此外,赖某还和一名男子邓某交往甚密,两人很可能是同伙。


雷霆出击   团伙4小时被连根拔起

8月26日,警方决定展开收网行动。当天14时许,增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联合相关单位果断出击,在赖某(男,26岁,增城区人)家中将其当场擒获,并在赖某的房间内,搜出疑似毒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一批约1万克。赖某交代,邓某的确是其同伙,主要负责提供货源。警方循线追击,2小时后邓某(男,33岁,增城区人)在赖某家附近的一间游戏室内落网。

随着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止咳水已经很难再买到了,赖某和邓某交代,他们的货也是从一个嫌疑人张某的手中购买的,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张某的具体姓名,也不知道张某住在哪里。办案民警不放过每一个细节,通过审讯掌握到,张某“出货”的地点集中在增城三江地区中山路一带,并且每次来都开着一辆高档轿车。时间紧迫,民警立即驱车赶赴三江,通过现场拉网式排查,一辆使用套牌的高档小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辨认,这辆车正是张某使用的。

当日18时许,通过现场伏击,办案民警成功抓获赖某、邓某的上家——嫌疑人张某(男,35岁,增城区人),现场缴获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一批约1.6万克。至此,一个大肆贩卖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的团伙,在4个小时内被增城警方连根拔起。


暴利“经营”   药水价格转手就翻倍

据赖某交代,其本人也是一名止咳水成瘾者,之前长期在邓某手中购买药水,两人逐渐成了朋友。由于家境宽裕加之长期赋闲在家,于是和邓某合计,由他来出资,邓某出人脉,两人从上家张某手中购买止咳水后再次贩卖,从中赚取差价。

贩卖止咳水的利润非常可观,赖某供认有时候甚至能达到100%。以1支10ML剂量的止咳水为例,赖某和邓某从张某手中进货的价格是15元左右,而卖出去的价格则可以涨到25元左右。此外嫌疑人还采取“整进零售”方式,购进120ML的止咳水,再分包成10ML的剂量出售。尽管明知道他们是加价出售,可那些止咳水的成瘾者却并没有太多选择,因此他们的“生意”也越做越好。然而暴利往往伴随的是违法犯罪,直到被警方抓获,赖某才幡然醒悟,悔恨不已。


警方提醒   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属毒品

目前,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即属于毒品范畴。对非法提供、贩卖、非法持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吸食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责令社区戒毒条件的,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责令社区戒毒措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自觉抵制可待因滥用行为,并积极举报非法贩卖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