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在拟定房地产契税新政落地办法
30.04.2016 11:56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近日,梅城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他前一阵子买了房,已经签了合同,按照规定签合同两个月以内是要缴纳契税的,不然就要交滞纳金,但是前段时间他去地税局缴纳契税,工作人员对他说这项业务暂停,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交,万一错过了两个月的时限,到底会不会被罚?李先生希望“民生一线”记者可以帮他问清楚这件事情。
接到该市民的咨询反映后,“民生一线”记者向市地税局了解了相关情况。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现行规定,我市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天内,逾期缴纳税款的将加收滞纳金。今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级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我省三部门转发文件后,具体的操作由各市财政、地税、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为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在我市三家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具体办法之前,该局对前来办理房地产交易且需享受此项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实行了预收件的处理方式。3月底三家部门联合发文后,该局立即启动了此项业务的办税工作。对预受理的纳税人即视为已申报,预受理日期未超过规定纳税期限的,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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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16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