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305万买房送二奶 正室怒讨“小三房”
年轻貌美的冯巧巧(化名)傍上了大款程建山(化名),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让程建山为其购买了房屋,还获得了305万元的巨额存款。不过,被大婆发现并告上法庭之后,冯巧巧只能退还所这些财产。
【案例回顾】
东莞市民李玲(化名)与程建山是夫妻关系。但从2012年开始,程建山就与冯巧巧开始了婚外同居。2012年6月,程建山购买了一套价值83万元的住房,并于2013年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该套房屋赠与冯巧巧,房屋产权登记在冯巧巧名下。这几年,冯巧巧又以办公司需要注册资金为由,向程建山先后索取了305万元。
今年2月,李玲在得知丈夫的行为后,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冯巧巧返还305万元、轿车一辆、某楼盘住房一套。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程建山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有巨额财产赠与冯巧巧,侵害了李玲的合法财产权益,其赠与行为无效。
冯巧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赠与行为是程建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办理过户登记,故应当认定为有效,冯巧巧向程建山索取的305万元则应予返还。
不过,来自检察院的抗诉则认为,程建山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冯巧巧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冯巧巧取得诉争房屋和车辆是基于与程建山之间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其取得财产主观上并非善意,且不是有偿取得,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条件。
因此,此案经过再审,法院最终判定,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无效,冯巧巧应返还当时购买车辆和房屋市场价95万元及索取的资金305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陈焓
【律师点评】
夫妻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水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认定为无效。
【温馨提示】
买二手房前要了解房屋是否有多个户主
智达房产总经理助理林晶: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碰到,老公想卖房,老婆不想卖,签了约又扯皮的事情。买家在签订协议之前,最好去房管局查证该房屋的权属问题,是否有多个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