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少女贩毒案背后的社会问题

09.06.2015  14:35

17岁少女开奔驰车帮人贩毒,为的不是钱而是“情”。据本报报道,高埗警方近日破获一宗特大武装贩毒案,办案民警介绍,  40多岁贩毒头目秋哥已有妻子和孩子,去年他认识了少女小路。小路的父母多年在外打工,她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刚满16岁就来到东莞打工。两人发展成情侣关系,但据说很快分手,两人贩毒的“上下级”关系却一直延续,小路从今年年初开始帮助秋哥贩毒。秋哥要给她高额报酬,她都拒绝了。

这宗少女为“情”贩毒案,成为当前高度流动社会中,少数未成年人监护失控,从而误入歧途、走向犯罪的一个典型样本。从留守儿童,到打工妹,再到贩毒团伙成员,这名女孩迄今不太长的人生经历,像是透视当下社会与制度问题的一个样本切片,应引起全社会对相关青少年问题的反思和行动。

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年幼孩子由老人隔代抚养,亲情缺失无疑不利于孩子成长,而这是否与刚满16岁就来莞务工有关,也引人联想。十六七岁,本应该像其他大多数孩子一样,在高中读书,甚至正在参加高考,而一旦脱离学校进入社会,他们尚在形成中的心智、人格都将面临各种因素的影响,形形色色的诱惑与陷阱摆在他们面前。具体到上述案件,17岁女孩对成年人情感世界的看法、对法律边界的认识都让人震惊。因此,这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是当事家庭之痛,更是社会之痛。

令人欣慰的是,针对跌入犯罪深渊的未成年人,司法及社会力量正在创新手段予以介入,比如针对一些犯罪的青少年开展社区矫正。而笔者的看法是,与其犯罪之后花费大量力量矫正,不如将相关努力前移,在问题青少年犯罪之前或者萌芽状态就进入。虽然在高度流动的现代社会中,如何有效介入纠正外来人口中的问题青少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相关方面正在做出尝试,比如,近年来社会上正在出现越来越多的针对问题青少年的特训学校或培训机构。这种社会化力量应该予以正面评价,并获得政府更大力度的扶持,同时应该注意避免这种方式对受训对象贴上“不良青少年”的标签,更重要的是,应该注意这种培训形式与正常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或融合,对于一些条件许可又有意愿的孩子,应该促使其回归校园,而对于其他情况的孩子,可以推动其接受职业教育,为步入社会做好技能准备。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