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上屯村村集体擅自推填土 卫星监测显露踪迹

20.05.2015  14:12

东莞时间网讯 违法用地一般都是从推填土开始,一旦发生推填土且无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即为违法用地,国土部门有权制止和查处。整治违法用地施工建设项目关键在推填土阶段,因为推填土阶段的施工投入相对较少,而且无需拆除建筑物即可复绿,因此制止阻力相对较小,容易得到较好的整治效果。为此,市国土部门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始终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处理原则,严厉打击推填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

案例1

村集体违法推填土,国土部门责令复耕

2014年3月,茶山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一宗违法推填土案件,立即予以制止,现场发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违法者茶山镇塘角股份经济联合社立即停工并尽快完成复耕复绿整改。

该违法推填土地块位于茶山镇塘角村“基围湖”(土名),占地面积30多亩。由于地块面积较大,整改所需投入资金较多,违法者对整改存在抵触情绪,迟迟未整改,茶山国土分局及时向镇政府就该违法用地案件进行了汇报,茶山镇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塘角村落实整改任务。

塘角村在国土部门和镇政府的多次督促下,联系了专业香蕉种植户,由种植户承包土地种植,安装了喷淋灌溉系统。目前地块已复耕完毕,种植成活率较高,复耕效果较好。

案例2

村集体擅自推填土,卫星监测显露踪迹

根据国家卫星监测影像数据,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寮步镇上屯村某处有推填土行为,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违法用地面积约70亩。寮步国土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制止,对违法者寮步镇上屯村石巷村民小组现场发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在国土部门多次警示教育和督促下,寮步镇上屯村石巷村民小组组织农户对该推填土违法地块进行了整改。首先对田间地块进行平土整理,划分了种植区域,恢复了田间耕种道路,建设了灌溉水渠、水池等农业配套设施。目前地块已经恢复了耕种条件,并种植了蔬菜。

案例3

违法推土拒整改,国土部门严查处

2014年7月,东莞市集建建材有限公司在黄江镇社贝村推填土,该公司推填土违法占用土地面积约12亩,进行建材加工场地施工,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市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对违法者现场发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后国土部门多次对该建材公司负责人进行劝诫和警示教育,要求其自行整改,恢复土地原状,但该建材公司拒不整改。

2015年4月,市国土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查处,对违法者作出退还土地给村集体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