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工地“饭票抵部分工资”被叫停 兑换成现金

01.04.2016  10:07

    本报讯(记者张翀)以往每月发放1500元现金,如今却有一部分变成“专用餐票”,只能在项目食堂使用,武汉一工地的做法引发工人不满。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前往实地调查,叫停了这一行为。3月29日上午,在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火村还建房H2、H3地块项目食堂,农民工们领取了现金,用以补偿他们20多天来消费掉的饭票,在此前一天,他们手中尚未用完的3.7万余元饭票,也已经全部兑换成了现金。

    这一项目自去年8月开工伊始便运营食堂,每天提供中餐、晚餐,每餐有近30个菜品,价格为每斤12元,咸菜、小食、米饭免费。项目部一直以现金方式发放农民工的部分工资作为生活费,每人每月1500元,农民工们在食堂就餐也用现金支付餐费。

    从今年3月5日开始,项目部发放生活费采取现金加上500元至700元不等的饭票的形式。截至3月28日,共发放饭票11.99万元,已使用8.25万元。对此,农民工们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强制他们在工地上消费,剥夺了他们吃饭的选择权。

    对于农民工们的抱怨,项目部负责人曾表示,工人外出吃饭耽误时间,还不安全,发放饭票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用不完可以退,实在不愿意在食堂吃,也可以在外面吃,或者自己做饭吃。不过,项目部投入大量资金,贴水电费,提供丰富卫生的饭菜和干净的就餐环境,如果大家都不在食堂吃,食堂亏损也不好办,不办食堂又不行,这位负责人希望农民工们能够换位思考。

    事件曝光后,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来到工地进行实地调查,项目部负责人回应说,附近的一家经营自助盒饭的餐馆近期采取给每个消费的农民工赠送一瓶啤酒的方式搞促销。由于农民工从事高空作业,饮酒后上工非常危险,出于安全考虑,项目部采取发放饭票的方式控制农民工在外就餐饮酒,并明确表示,用不完的饭票可以退钱。

    据此,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为,该项目部发放饭票的行为是为了施工安全及方便管理,不存在以饭票为名,巧立名目恶意敲诈、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但该行为违反了《劳动法》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等规定。

    于是,该队要求立即停止饭票的发放及使用,全额回收未使用的饭票,对已使用的部分按15%给予农民工经济补偿。

    据悉,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