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经营不善走上歪路黑客技术窃取账户 冒充客户诈骗电商

10.04.2017  12:06

大洋网讯   近期,广州黄埔警方打掉一个冒用他人名义对电商企业实施网购诈骗的团伙,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及赃物一大批,初步破获同类案件30宗。

鞋厂经营不善走上歪路

几年前,欧某(男,30岁,湖南衡阳人)在老家经营一间鞋厂。因经营不善等原因,2015年下半年鞋厂停止营业。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网络了解到,可以通过黑客技术窃取一些客户在网上商城注册的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的虚拟账户资料,然后冒充客户下单。欧某一不做二不休,立即投身新的“行业”。

欧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钻研”他摸到了门道。2016年3月,他利用掌握的“技术”,牛刀小试了几次,居然真的在网上电商那里骗到了商品。尝到甜头的欧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赖某(男,27岁,广东湛江人)原是某购物网站千万商家中的一员,在开网店销售鞋子期间与欧某有合作关系。赖某的网店生意本来做得不错,但因长期沉迷赌博,他欠下了一身债。欧某念在自己开鞋厂的时候,赖某曾在生意上对自己有过不少帮助,所以没有过多地嫌弃赖某,反而经常请赖某饮酒作乐。很快,赖某与欧某结为“合伙人”。

狡兔三窟 掩人耳目

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欧某、赖某的团队愈加“发展”,相继吸纳了叶某(男,33岁,广东湛江人)、李某(男,29岁,河南洛阳人)等成员。欧某的女朋友许某(31岁,广西南宁人)在得知男友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后,非但没有责怪,还默许甚至主动帮其收货。

一般情况下,欧某先通过不同的手机,利用网上商城客户注册后极少使用或者不使用的“僵尸账户”下单购物(主要以高档手机、金饰为主,方便销赃),然后由其本人或者其他同伙负责收货。同伙收到货物以后,再将货物转交给欧某。团伙成员各有住处,每次的收货地址也不尽相同。而欧某也十分“大方”,除了亲身传授黑客技术外,还不定时地将一些已破解的客户账号作为报酬打赏给其他成员。

抽丝剥茧 打掉团伙

2016年8月下旬,黄埔警方接到某网上商城报警,称从2016年3月起,该商城网上多个客户账号疑似被人盗取,嫌疑人通过被盗账户下单购物,造成商城损失价值约25万元。

黄埔警方迅速成立由刑警大队牵头,网警等部门及东区派出所参与的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开展了海量的数据核查、排查等工作,经过近7个月的缜密侦查、层层排查,锁定了5名嫌疑人及其落脚点。

2017年3月9日上午,在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兵分多路果断出击,分别在番禺区万丰大街和黄编村、天河区水荫路、白云区石井等地,将欧某、赖某、李某、叶某等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缴获作案用的手机43台、各式电脑12台,以及金饰、油、米等赃物一大批。

3月16日,专案组乘胜追击,在番禺区南郊路附近抓获许某。至此,该电信诈骗团伙成员全部归案。

经审查明,欧某等5人对盗用某网上商城的客户账号进行网购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5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广大网民在注册网络账号时,不要在一些不明或者违法的网站登记注册,以免个人信息及常用密码泄露。

●为避免财产损失,尽量不要使用个人的生日日期、身份证号码、诸如123456简单号码等作为常用密码,尽量选用“字母+数字”、“大写+小写”形式设置密码。

●账号登录密码与支付密码也要有明显区别,最好选用手机验证码、指纹验证等安全的方式确认支付,注册账户之后定期更换密码也可提高账号安全性。

●如开通了先消费、后还款的账户功能,应定期检查消费情况,发现异常消费情况,应立即修改密码,同时向网站、商家反映,并拨打110报警。

(信时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彭绍雄 李雄海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