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窃后死守市场六小时 小偷折返再作案被抓

21.08.2014  18:47

  中新网盐城8月21日电 (顾杰 洪成宁)在服装展销会窃得一名顾客3700元钱,尝到甜头的元飞在间隔六小时后返回展销会现场再次作案时,被守在现场的失主蓝翠翠当场抓获。21日,江苏阜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元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11月5日上午10点多,蓝翠翠带着6岁女儿在阜宁县铁军广场服装展销会大棚内试穿衣服,将包放在外面柜台上,让女儿照看着,谁知道因为小孩子注意力不集中,被候在一旁的小偷盯上,偷走包内的3700元钱。等蓝翠翠出来后准备付钱时才发现钱被偷了,这可是她两个月的工资。这时她迅速冷静下来,她觉得小偷没有走远,肯定会再次下手的。于是她没有选择报警惊动窃贼,而是在大棚内死守,连午饭也没顾上吃,耐心观察展销会现场内任何不正常的行为举动。到下午4时左右,蓝翠翠终于发现展销会入口处一侧有个男子看上去鬼祟,眼神飘忽不定,不一直跟在一名妇女后面。就在该男子拉开别人的挎包拉链实施偷窃时,被尾随在后的蓝翠翠当场抓个正着,紧接着周围保安闻声赶来,合力将这名小偷控制住。

  经警方审讯,原来该小偷就是上午偷了蓝翠翠钱包的元飞。据他交代,因为展销会里光线昏案,人头攒动,认为自己上午盗窃行为神不知鬼不觉,受害人肯定已经走了,于是回来想继续寻找作案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元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但元飞系聋哑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元飞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