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荣获“2015年度法治人物”殊荣

17.12.2015  10:12
原标题:深圳中院荣获“2015年度法治人物”殊荣

  近日,由《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影响中国2015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深圳中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官职业化改革,推动司法进步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影响中国——2015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是唯一一个获得的“年度法治人物”奖的单位。深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公共关系处负责人白全安出席了颁奖盛典并发表了获奖感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锡锌为深圳中院颁奖并宣布颁奖词,颁奖词为:这所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法官职业化改革。这场改革事关法官职业尊严,更事关中国司法改革的进退得失。改革之要,在于剥除法官身上的行政化弊端,让合议庭成为真正拥有审判权力的实体,还他们作为法律最后一道防线应有的权力和尊严。对于设计和推动这场改革的该院领导层,这也是一场针对手中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

  自2009年《中国新闻周刊》评选“十年影响力人物”起,今年已是第七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涵盖学界、政府、科技、商业、文化、公益、传媒、体育等多个领域,旨在审视和甄选影响这个时代的精英,至今已经举办七届,包括茅于轼、马云、杨元庆、白岩松、莫言、贾平凹、孙晋芳、邓亚萍、神九任务团队等各个领域的领军者均在“影响中国”的历年榜单上。(戴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