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人补助今年大幅提标 生活津贴提高到600元

14.10.2014  10:35

  本报讯  (见习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李容锋)记者昨日从市残联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全市将有8万余残疾人收益。补助资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我市从2012年开始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和600元。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残疾人氛围,从2014年至2017年,我市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逐年分别提高为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1200元、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1800元、240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各级财政按规定从一般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根据测算,2014年我市需发放补助金2711万元,其中增发补助金1290万元,43278名残疾人和43028名重度残疾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