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夫妇为残障儿子奋斗一生 不知过世后托付给谁

04.06.2016  14:24
5月的一个下午,周姨搀着行动不便的儿子在院子里散步。

  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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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的一个下午,周姨搀着行动不便的儿子在院子里散步。   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摄

  广州有这样一群“老养残”家庭:独生子女患精神残疾,父母辛勤工作为残障儿攒下养老“本钱”,退休后又为给子女寻找“好归宿”四处奔波……80 岁的广州老人黄伯、78岁的周姨都遇到了类似的困难,他们想找一个信得过的机构或团体,在自己百年之后将遗产和残障儿同时托付。但由于我国尚无遗产信托制 度且没有先例,黄伯和周姨的难题至今仍未能妥善解决。

  据广州市残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3月,广州市持证残疾人已达14.01万人。《信息时报》记者近期接到报料后,就“老养残”家庭的遭遇,走访诸多机构试图为他们寻找一条出路。

  

   退休后再奋斗28年 78岁为儿攒钱养老

  已经78岁高龄的周姨仍然耳聪目明、健步如飞,她和80岁的老伴每天都要在家花上两小时看报纸,了解有关养老的话题和最新政策。

  周姨有过一段婚姻,再婚有了儿子阿加。2004年,24岁的阿加发生意外导致神经元受损,2005年的再次变故使他病情加重。在中山三院经过几次大手术后,瘫痪在床的阿加依靠辅助器材勉强可自行外出,但残障已不可逆。

  周姨最终接受了这个事实,她选择在2008年提前退休,开始为儿子规划未来。尽管夫妻俩每月退休金共有8000多元,但周姨自从退休到现在的近28年来,开过电话亭、书店、报刊亭,如今仍风雨不改,每天下午都要去一趟华南农业大学门口的报刊亭换班。

  大约30年前,周姨相中了天河区国防大厦附近一套房改房,102平方米且自带70多平方米的露台小花园,她咬牙买了下来。这套在闹市中的安静老房如今最少值两三百万。周姨一直省吃俭用为阿加置业,如今,阿加名下已有一间小房和一间小商铺。

   探路无果

   遗产信托?尚无该类机构,建议遗嘱委托

  去年8月、9月间,周姨多次到广东南粤遗嘱中心咨询,她与该中心法律顾问陈辉律师面谈了很久。周姨十分渴望能找到信托机构作为监护人,将财产托付后,信托机构每月定期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给儿子。这样既能保证儿子的生活质量,又能防止有心人有机可乘。

  不过,截至目前,广州仍没有一家政府组织的机构或者民间机构能办理这样的信托业务。陈辉律师建议周姨找一名近亲属或者信得过的人作为指定的委托人,把请托事项通过遗嘱的形式写清楚,包括代收房屋出租款,定期向阿加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等。

   以房养老?儿子未达60岁,未达投保要求

  周姨也考虑过“以房养老”,她曾到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咨询。所谓“以房养老”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俗称,就是投保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从保险机构获得养老金,同时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过世之后,保险机构获得处理抵押房产的权利。通过这个方法,可以让那些“抱着金饭碗”但又收入微薄的老人能获得足够的养老金,体面地生活下去。

  但是,“以房养老”限定了年过60岁的老人才能投保。周姨觉得“这条路也走不通”,一方面夫妻俩均年事已高,且“以房养老”每月支付生活费只有2000元左右,还不如直接出租。另一方面周姨的儿子阿加才36岁,达不到投保要求。

   福利机构?已额满,轮候人数不断增加

  记 者调查发现,类似周姨家的情况,实际上属于“老养残”家庭中一个非常尴尬的群体。假如阿加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应变 更监护人,由其他亲属或者街道作为监护人,阿加有机会到特殊的康复学校安置。如果阿加是年过6旬的老人,符合以房养老的条件,也可选择到福利机构养老。但 是,对于年龄处于18~60岁之间的这部分残障人士,如果双亲健在,目前能够接收他们的机构非常有限,主要还是依赖于家庭。

  广州市残疾 人安养院是一个服务对象为中重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残疾人士的机构,也是唯一一家针对该群体的机构。广州市残联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 院可容纳人数为480人,目前处于满额轮候状态。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30日,要求入住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智力或(和)肢体残疾人士已 达272人,而且轮候人数仍在不断增加。

   另辟蹊径

   卖房变现,为儿养老铺路

  “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周姨自己琢磨出了一个迂回的办法。“最关键还是要保障阿加每个月的生活费,以房养老能保证签约人每月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于是,周姨萌生了要让儿子日后有机会“以房养老”的想法。

  首先,“以房养老”的前提条件是签约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多方了解后,周姨在去年9月初带儿子阿加去医院做了鉴定,鉴定机构认定阿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阿加将来有可能实现“以房养老”。

  接着,周姨开始处理夫妻俩名下的房产,因为对于周姨这类“老养残”家庭来说,遗产处理上的难题是无可避免的,阿加将来若要处置这些遗产会面临很多难题。于是周姨决定把房产逐一变现,作为阿加日后的生活费定期拨付。而且阿加名下的两个物业收租也足够他的生活支出。

   委托亲属,定期拨付生活费

  谁来负责定期为阿加拨付生活费是一大难题,周姨想到了与前夫所生的另外3个子女,也就是阿加同母异父的哥哥姐姐们。经过商量后达成共识,在番禺生活的二女儿同意在周姨及其丈夫百年后,担任弟弟阿加日后的监护人,帮忙收租并定期拨付生活费给阿加。

  同时,住在深圳的大女儿和三儿子作为监管方,有权对弟弟的生活状况随时查看,并对二女儿的不到之处进行监督。尽管可以依靠三个子女,但周姨意识到遗嘱上必须把每个人的权利义务写得清清楚楚。

  今年5月中旬,南粤遗嘱中心在周姨的自书遗嘱基础上,帮忙修改及起草了一份“合格”的遗嘱,最后为她和老伴的立遗嘱过程办理了律师见证。

   购买养老公寓,方便就医

  阿加的哥哥姐姐各自有家庭,且都年过50,不可能对阿加的起居生活面面俱到,周姨早已想到这一点,购买一间养老公寓是她认为现今更为迫切的需求。

  “一厅一室就够了,小点没关系。最重要是医养结合,我们百年后儿子还有人照料。”周姨一直关注报刊杂志介绍过的养老院,为选择合适的养老公寓,周姨不仅致电咨询,更实地考察。

  最终,周姨在从化一家在建的养老公寓确认购房,2017年交楼,方便就医,还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和料理一日三餐。不过,这个养老公寓只能由60岁以上的老人购买,周姨打算以自己的名义拿到房产证以后再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