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殡葬基本服务今年由政府埋单 政策不落实将严格问责

27.03.2015  11:46

  今年我省将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每年免费总额超过6亿元。

  清明节将至,殡葬话题受到广泛关注。26日,省民政厅举行通报会介绍了上述我省惠民殡葬政策等情况。

  每年免费额估算超6亿

  据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今年省政府将“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列入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个地级以上市和其他13个县(区、市)全面实施了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包括: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湛江市,茂名市,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汕头市龙湖区、南澳县、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梅州市蕉岭县、丰顺县、平远县,江门市新会区、蓬江区、江海区。

  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明确在2015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据了解,该政策与以往相比有3个方面变化:

  免费对象扩大。新政覆盖全省户籍居民,凡是遗体按规定实行火化的,均可享受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深圳、惠州等市还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地居民(人口)。

  免费项目增多。共有7项,包括遗体消毒、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基本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全过程,群众可以不掏一分钱就办完一宗普通标准的丧事。

  免费金额增大。根据物价部门2011年制定的全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7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共计1400元。按全省每年户籍人口遗体火化量约44万具估算,全面实施后每年免费总额超过6亿元。

  政策不落实将严格问责

  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按照《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严重滞后的地市政府,将由省政府下达督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分管负责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2015年,省财政将安排7000万元,对全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每宗殡葬基本服务补助标准约220元。省民政厅继续实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2014—2018年全省各级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推动殡仪馆节能减排、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推广骨灰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李强)

  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内容对比表

  

  2011年政策 2015年政策
实施时间 2011年7月1日 最迟在2015年底前
免费对象 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 户籍居民(有条件的扩大到非户籍居民)
免费项目 共5项,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 共7项,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免费标准 平均1200元/宗 平均1400元/宗
每年免费总数 3.4万

        44.2万

        (2014年全省户籍人口火化数)

每年资金投入 4000万元 6.188亿元(估算),其中省财政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