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埋葬母亲时挖错坟墓 将骨灰放入别家坟中
李成用铁锨将坟墓挖开,取出了自己前些日子葬下的母亲骨灰和遗物
李成将母亲的骨灰葬入新坟
母亲去世后,李成(化名)想将其骨灰合葬于父亲墓中,不想在下葬时竟挖错坟墓,错将骨灰盒放进了别人家的坟中。张白(化名)得知自己祖父母的坟墓被挖,一怒之下将李成诉至法院,要求李成将其母亲的骨灰迁走,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该案2月在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开庭,经过法院调解,昨日上午,被告李成进行迁坟,并向张白支付了一笔精神抚慰金。
自家墓葬了别家人
年过六旬的李成称,其父亲于2010年去世,火化后葬于村里公墓。“当时没有立碑,是想等母亲千古后再合葬立碑。”去年10月,母亲去世,他便请同村的邻居王林(化名)“打坑”开墓,没想到,由于自己记错了父亲坟墓的位置,错将张白先人的坟墓挖开。
张白是其家中长子,今年54岁。去年10月29日早上,自己和媳妇去给先人上坟,“想告诉他们家里拆迁了,住上楼房了。”没想到,来到坟前,却发现坟被人动了。“坟前有花圈,上面写着‘孝子’等字样。”
张白说,村中老人去世大多在同一处公墓,很多坟头都没有墓碑。自己的太爷爷太奶奶、爷爷奶奶,还有父亲等7位亲人的坟墓都在这个公墓。“爷爷奶奶的坟是2009年从河北迁到此处,都是土葬。”张白说,之所以没给爷爷奶奶立碑,是因为想等母亲百年之后再立。
错挖坟被索赔10万元
发现自家先人坟墓被挖开,张白十分生气。当天上午,他便找到帮助李成下葬开坟的王林。
二人一起来到公墓查看,但没有协商出结果。
张白称自己之后找到李成对质,没想到李成竟说自己讹他。“4个多月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你连自家坟头都找不到,你怎么当儿子的?我这个当孙子的连老人的坟头都看不住,公理何在?我死了怎么跟先人说?”
张白说,李成将祖墓掘开,并侵占坟墓埋入他人,导致自己及其亲属不能正常祭祀,该行为令人不能容忍。
于是,张白把李成起诉了,要求其迁走其母亲的骨灰盒,将该墓地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该案2月22日在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开庭,在庭审时,帮李成“打坑”开墓的王林出庭作证:“挖到一个盒子,发现里面有两包骨头,我没想别的就放里边了,当时李成在身边,他也没说什么。骨灰盒放里边了,还放了一个照片,放时挺费劲的,放完后就埋上了。”王林说,当时他觉得不对劲儿,但在一旁的李成好像没有看到。
事已至此,李成当场向张白道歉,称自己岁数大了,记错了坟地,因为好面子才不承认,并表示愿意将坟迁走。
当日庭审后,双方在法院建议下表示愿意调解。
法院调解 迁坟道歉
昨日上午,张氏后人上下四代约40余人都来到公墓,而李家只来了李成一人,远远地站在一边。
开坟之前,张白朗读了自己准备好的“感想”:“我今天心情很沉重,身为张家长孙,没有保护好祖坟,致使先人坟墓被两次开棺,不能安息……感谢窦店法庭的法官,作出公正的调解,使我们逝去的老人尽早享受安宁。”
在张家人祭拜之后,按照当地习俗,由家人站在坟头四周,牵起一张红布,然后放鞭炮示意。
之后,李成用铁锨将坟墓挖开,取出了自己前些日子葬下的母亲骨灰和遗物。李成戴着一个棒球帽,一言不发。他用一块红布把取出的骨灰盒包裹起来,再将其放入早上刚挖好的一处新坟内。“今年先不立碑了,明年再立。”
远处,张家人已经重新将坟填好,立起墓碑。
承办该案的连法官表示,一开始开庭时,原告甚至都不愿接受被告的道歉,索要的精神抚慰金数额也很大。本来就是一起误会引起的官司,之所以能调解成功,人民陪审员起了很大作用。“他们是村里有威望的人,说话管用。”
据了解,本案原告以“人格权纠纷”为由起诉,是因为我国民法中未明确“祭奠权”,但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包括亲人死亡情况的知情权、安葬权、墓碑署名权、保持墓碑及坟墓完整权等,受到法律保护。侵害祭奠权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式为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