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精神病发 勒死9岁儿子

15.07.2014  18:08
案发时具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判刑三年 摘要:记者昨日从斗门法院获悉,斗门一女子阿英(化名)突然将自己9岁的儿子杀害,后经查阿英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前已有相关症状。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通讯员 姬鸿雁 刘洁琳 谭炜杰 记者昨日从斗门法院获悉,斗门一女子阿英(化名)突然将自己9岁的儿子杀害,后经查阿英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前已有相关症状。今年5月21日,该案在斗门一家精神病院开庭,经司法鉴定,阿英案发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斗门法院以阿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用网线勒儿子颈部

    2013年11月20日下午,阿英的丈夫阿隆(化名)把9岁的儿子小平(化名)从学校接回家后就出去工作了,家里只剩下阿英和小平。阿英在小平没有防备之下用网线勒其颈部,并用衣服、枕头等物品捂住小平的脸部。此刻她听到丈夫阿隆回来的声音,阿英立刻把房门锁上。阿隆拍打房门没有听到妻子的回应,马上取出做工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和铁扳手将大门撬开,并踢开了儿子的房门,发现儿子小平倒在地上。小平送医院经抢救后死亡。经法医鉴定,小平系被人用绳索勒紧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阿英对自己杀害儿子的情形供认不讳。侦查机关了解到,阿英曾因出现疑被害、被跟踪、凭空听人语等病症,被多次送往红旗医院治疗,出院诊断均为“精神分裂症”。从去年6月开始阿英说没事就没有吃药了。经法医鉴定,阿英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但阿英能如实讲述案发经过,其辨认和控制能力虽有所削弱,却并未完全丧失,其在本次案发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阿英及家人服判不上诉

    今年5月21日下午,法院在斗门一家精神康复医院开庭审理该案。面对法官和法警,阿英神情淡然,思路清晰,口齿清楚。庭审中,阿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阿英还有何要说的,阿英问:“法官,我什么时候才能去监狱?”法官回答:“等判决生效后。”阿英随后解释,监狱的生活条件比这里会更好些。

    斗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英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阿英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阿英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阿英及其家人表示服判不上诉,昨日该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