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被男友绑架杀害 母亲获精神赔偿10万
08.08.2015 12:53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2009年,番禺区11岁男童遭母亲男友绑架撕票,凶手邓海生被判死缓,并赔偿41万余元。2013年12月,死者母亲李某向番禺区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其中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就索赔30万元。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寻人损失5万元的索赔请求,驳回其他请求。广州中院近日终审维持原判。
2009年3月26日,家住广州市番禺区的11岁男童小健突然失踪。30天后,他的尸体在东莞市一处偏僻的涵洞中被发现,颈部还有一根绳套。
小健失踪3天后,警方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邓海生,也就是小健母亲李某当时的同居男友。邓海生是李某多年的生意伙伴,案发前一直照顾离异的李某和她的一双儿女。两人相识于2001年,2004年6月起关系开始恶化。
2009年3月26日,李某前往珠海看病,让邓海生好好照顾儿子小健。邓没有同意,李某生气地挂了电话。26日晚,身在珠海的李某电话中联系不上儿子,托邻居查看也无果,连夜坐车赶回番禺的家中。途中李某还曾收到一条绑架勒索10万元的短信,系从儿子手机发出。李某选择了报警。
2011年9月,广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海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需赔偿死者母亲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41万余元。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12月,李某就精神损害抚慰金、寻人损失等内容,向番禺区法院另行提起了民事诉讼。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某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寻人损失5万元在内共计15万元的赔偿请求,但对李某提出的为了支付赎金贱价卖房的损失、遗体保存费等请求,则认为缺乏依据未予支持。广州中院近日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08.08.2015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