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局长:7000多个煤矿 每个都要派人盯着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这次询问聚焦煤矿事故,农村农业安全生产,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等热点话题。
综合新华社人民网
焦点 1
货车非法改装超载如何治理?
追究相关人员刑责提高违法成本
何晔晖委员在审议中介绍称,道路行驶的货车有大量都属于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超载超限现象十分普遍,给公路、桥梁以及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地区不符合标准的变型农机车也从事货物运输,超载超速现象也十分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今年10月13日,发生在山东枣庄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11人死亡。
对此,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回应表示,从今年9月21日开始进行了新一轮的集中整治,现在治理工作正在有效进行。但是超限超载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艰巨的工作,需要全国上下联动,需要多部门配合,持续发力,不断地进行治理。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治理力度:
第一,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有些省区市治理超限过程当中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我们要充分借鉴他们的经验,充分发挥全国治超协调小组的协调作用,成立督导检查组,分期、分区域、分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
第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前要指导地方继续以货车的总质量为整顿重点,做好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为下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治理打下基础。
第三,加快完善信息系统,推进跨省大件运输联网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规范大件运输的通行管理。同时,要加快治超信息的联网工作。
第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参照国外成功治理的经验和国内对酒驾治理的成效,我们也建议要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
焦点 2
煤矿事故为何增多?
治理瓦斯、设备更新改造投入不足
乌日图委员关于煤矿安全的问题提给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是去年的两倍多。特别是最近两个多月,在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连续发生了煤矿重特大事故,引起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杨焕宁回答,当前,一方面是事故总量在下降,另一方面是重特大事故在上升。尤其影响不好的是从10月31日至12月3日接连发生了3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杨焕宁分析,第一个原因是今年7月份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第二个原因是我国煤炭行业普遍存在高瓦斯、先天不足的情况,前几年煤炭企业对治理瓦斯、设备更新改造投入不足;第三个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有规章不执行。
杨焕宁表示,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第一是要求所有安监系统、煤监系统的同志除了留下值班、应急人员,全部到一线检查重点单位,对七千多个煤矿,每一个煤矿都派人盯着。第二是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组织30个暗访组,不停地在全国市县以下的单位检查;第三是通过网络、手机向所有矿主、企业发送安全管理的要求;第四是加大舆论宣传,曝光存在问题的地方和煤矿。
焦点 3
农村农业安全生产怎么监管?
农村楼房质量安全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张兴凯委员问:“农村建房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谁来监管?怎么监管?采取哪些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回答,农房建设过程中事故多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建房正在从传统单层农房转向现代多层楼房。现在农村新建房屋40%以上是楼房,已经不是传统的农房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
“我们将采取以下三个措施:第一,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陈政高说,“第二,对传统农房建筑,主要是抓工匠队伍建设;第三,逐步将农村楼房质量安全纳入规范管理。”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回答,现在全国拖拉机已经达到2300余万台,联合收割机已经达到170多万台。由于机械装备技术水平还不高,也由于农村田间道路环境条件还没有完全改善,再加上农民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等原因,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每年农机田间作业生产事故死亡两三百人左右,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近千人。
“第一,我们首先加强了牌证管理。按照规定,现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这两类机具要上牌,要年检,驾驶人员要持证。”陈晓华说,“第二,我们现在在509个农机大县年年搞检查,年年搞宣传;第三,通过农机的推广鉴定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来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