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
13.03.2020 11:18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3月12日,广州市官网发布《关于提高我市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据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广州市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等标准。
通知规定,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据悉,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从每人每月15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2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现行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其中,全市城镇特困供养标准以及从化区、增城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28元,其余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现行标准择高享受。
此外,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40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70元。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每人每月60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8元;未成年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每人每月70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6元。
通知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该通知印发当月在册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数进行补发。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收入居民分类救济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3月10日起执行。
(信息时报记者黄艳)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13.03.20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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