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每月上班22天休8天长假”你同意吗?

10.11.2017  09:42

  话题缘起:每月有一次8天长假,但代价是要连续上班22天。近日,贵州省清镇市的一项工作时制改革试点广受关注。当地宣布,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项工作。当地工作人员称,试点的目的是为解决基层公务员“无序”加班和农民由于农忙等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消息一出,网友议论纷纷,有弹有赞。

  正方

  每月8天长假是有益探索

  ■ 苑广阔

  今年国庆中秋喜相逢,长达8天的假期被网友称为“超级黄金周”,由此可见其难得的程度。然而在清镇市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现在开始,长达8天的“超级黄金周”或许将成为劳动者每月都能享受到的一种“新常态”。当然了,每月都能休息8天的前提或者说代价,是需要劳动者连续工作22天。

  任何改革或创新,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际上,《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当地的这项试点工作仍然坚持以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为基础,总体上每月上班时间不得低于22天即176小时,只是实行错时延时制,相当于调休,自然也就不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再来看看这项工时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其一,很多群众都有这样的遭遇,那就是自己要去某个政府部门办理某项业务,但平时上班忙,到周末有时间了,但相关单位也要过周末了。“月月都有黄金周”之后,也就意味着这些部门单位周末也会有人正常上班,可以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其二,以前很多上班族为了回家探亲、出门旅游等,不得不想方设法“拼假”,而现在每月都有“黄金周”,就再也不用费尽心思“拼假”,只要好好工作22天,剩下的8天时间就可以自由支配。

  当然了,为了不影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的运转,也为了不剥夺和妨碍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新的工时制度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而应该既考虑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服务,同时又要尊重劳动者个人的意愿。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下,其实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试点和推广,让更多人感受到“月月都有黄金周”带来的惊喜和福利。

  反方

  连上22天班调错了生物钟

  ■ 张培元

  对于清镇市“8+22”工作时制,有媒体梳理了上万条网友评论发现,超七成网友表示“不愿意”这样上班,并表示如果能“连上15天休5天,会更好”。毕竟,人都不是铁打的,需要劳逸结合。如果一口气上22天班不休息,大多数人的身体怎能受得了?

  基层部门应当按照群众的“生物钟”开展工作,基层公务员亦应随之自动调整工作节奏、不断优化工作内容、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人作为一种十分复杂的动物,每个人身边不只存在一个“生物钟”,都需要精准对时。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既要围绕服务对象运转,与群众的“生物钟”做好对表,努力实现步伐一致、同频共振;也要充分尊重劳动规律与生活规律,调整好自身“生物钟”,始终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之中;同时,每个人在扮演好“社会人”“单位人”等多种角色外,还要承担家庭责任,照顾老人孩子,要与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的时间表做好衔接,年迈父母需要陪伴,孩子周末渴盼社会实践或远足近游,天天上班怎么得了?

  打造全天候无假日的政府,既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让老百姓天天都能找到人办事,又克服“无序加班”、为基层公务员减负,让他们完整享有休假权,应该有很多更好的办法。比如合理安排轮休、推出错时弹性工作时间、完善网格化服务、推进干群联系制度落实等,这些都比“8+22”工作时制更有操作性。一口气把班上完,一口气把公休假休完,这种粗线条、格式化的做法极其粗糙,并不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也未必给群众带来方便,倒是给不少基层公务员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困惑。

  “8+22”工作时制,实在是调错了“生物钟”,并非什么灵丹妙药,不宜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