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我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文)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年6月30日前在岗在册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和条件要求的,可提出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资历和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半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 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选择 “考核认定申请” 模块进行系统填报,填报完成后导出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上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业绩等材料各一份(单位审核盖章)。
四、认定工作要求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处于11月13日前,组织考核认定小组,对照资格条件严格审查申报人资料,对申报人员入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完成推荐认定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材料、人员情况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职称师资科(914室)。
五、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后,单位需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逾期填报视为当年不申报;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中“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一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 “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
3、 “201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情况表”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华农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情况表.xls
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