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活动在我校举办
4月13日,省教育厅在我校石牌校区举办了2019年农村从教专场供需见面会。见面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动落实“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效补充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全省57个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场招聘,共提供5136个教师岗位,其中可享受“上岗退费”岗位3163个,共有3280名毕业生到场求职。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创、师资处处长傅相龙、副处长龙海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刁振强、学生工作部(处)长、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王岩以及省内部分高校教师代表参加了供需见面会。
2008年,我省实施 “上岗退费”政策,与欠发达地区的县区教育局签订到农村学校从教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退费。为进一步提高政策吸引力,2018年,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修改完善上岗退费实施办法,提高“上岗退费”标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且担任相应学科教师的每年退费标准提高至12000元,对其他类型的毕业生每年退费标准提高至8000元,同时将研究生学历退费年限调整为5年,本科生退费年限为4年,专科生退费年限为3年。
“上岗退费”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我省欠发达地区乡村学校补充4.7万名合格教师,20%以上是乡村学校紧缺学科的教师,有效缓解了广东部分欠发达农村地区紧缺学科教师来源不足的问题,优化了当地教师队伍结构。2018年,全省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缺额率明显下降。
近年来,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在实施“上岗退费”政策的同时,2018年我省试点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招收公费定向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近1600人。深入落实我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8年补助达到人均每月1011元,农村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向城市流动明显减少,部分地方出现教师从城市向农村学校“回流”现象。此外,我省正深入推进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更加有利于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作者/通讯员:陈璐 | 来源: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编辑:杨柳青